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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律正装笔挺的精英办公室,这倒是像极了完全闲散的注资合伙人。

  斯爽说:“老孟在教小豫儿做作业。”

  斯成冲着孟宏辉,下巴微微抬了一下,示意孟宏辉移位。

  孟宏辉站起来,将椅子推到他面前,对斯爽暧昧地眨了眨眼:“唉,大家都闪开,斯大律师亲自捉刀。”

  斯爽说:“小豫儿你确定要他教?以前钟楚益刚刚来,第一次写诉状,被他骂到哭。”

  钟楚益在办公室里对着手提电脑打字,远远地传出抗议之声:“喂!”

  斯成平和地说:“注意你的逻辑和措辞。”

  斯爽笑嘻嘻地说:“哦,不是骂,是先面无表情地翻了几页,然后和他说了几句话。”

  钟楚益在那端,手上的活儿没停,却开始唱小曲儿:“往事不要再提……”

  孟宏辉挥挥手,于是大家各自散开,斯成拉开椅子,坐在了我的旁边。

  麦绮走了过来:“你的咖啡。”

  斯成伸手取过,头也没抬,自然一句:“谢谢。”

  麦绮立在他的身旁,盘桓不去,目光幽幽的。

  倒是我看了她一眼。

  斯成已经开始提笔在卷子上划重点。

  他的声音,在谈论正事的时候,冷静、缜密、坚硬,仿佛某种远古兵器,透着一股冰凉的幽寒:“法学院第一年,除去基础的科目,你们会开始接触到大量的案子,你和你的同学们要开始学会忽视其中令人心酸、愤怒、同情引起情感起伏的部分,要学会冷静的解读它,寻找相关事实,并开始对人类冲突悲欢离合的故事保持一定冷静的距离。”

  斯成侧过脸看了我一眼:“我说的你明白?”

  我点点头。

  这么近看他的脸,白皙脸庞,挺直鼻梁,侧脸的线条非常瘦削,真是令人心神荡漾的美色。

  斯成说:“对于受过法律培训的大脑而言,本案例的核心所在是法律权威们如何抵达最终决定的繁复层次。举例而言,在这个案例中,看上去似乎文本由上诉法院撰写而成十分重要,不是由监督审讯的。”

  “比如,法典——”

  我说:“《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斯成答:“嗯。”

  斯成飞快地在我的试卷上做记号,写下一串流利的英文。

  “小豫儿?小豫儿?”

  我愣住:“啊——”

  我早走了神,他的手指太好看。

  于是赶紧速速收回神智,我开始痛苦而飞快地记着笔记,大脑简直是光速运转了,才勉强跟上斯成明显放慢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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