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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胖妞看到秦心有些激动有些好奇,她喜欢莫兴宁,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莫兴宁长的十分英俊,举止也很优雅,别说在一群华夏留学生当中,就是在一群五官深邃的外国学生中间,他都是鹤立鸡群,非常显眼的。

第一次见到莫兴宁,他在树下的椅子上看书,因为是华夏人的面孔,小胖妞不免会留意一下,她正是看到帅哥就咬花痴的年纪,莫兴宁很帅,跟电视里面的寒国偶像团体成员一样,身材标准,长腿,穿的也是英伦风,非常绅士。

那是一个午后,小胖妞如平时一样,大约也就是多看看一个帅哥,她在一边等她的朋友,回去一定会跟朋友说自己看到一个很帅的男的。

可是她看到那男的聚精会神的并不是在看书,他的书很久都没有翻过一页,他在看地上的蚂蚁,刚刚下过雨,雨后天晴的时候,地上有一群蚂蚁,他很认真的盯着蚂蚁,然后小胖妞就看到他从包里拿出了一个手套,戴在了手上,把一只,两只,三只掉队的蚂蚁捡回队伍。

这给小胖妞留下深刻的印象,真是一个很有爱心的男士,这也让她在日后追求的路上,无论遭遇了怎么的挫折,始终都相信莫兴宁只是比较别扭,其实是一个很有爱心的人。

其实这是一个美丽的误会,小胖妞的朋友来了,拉着她走了,她没有看到莫兴宁站起来走到一边的垃圾桶,把手套丢了进去……他有洁癖,有强迫症,看不得蚂蚁的队伍不整齐……

曾经秦心喊他跳下来,他不愿意跳,不是害怕,只是不喜欢自己身上沾到地上,碰上了脏东西而已。他其实也没有跑,只是回去想找块布想先扑在地上,等他回来的时候,秦心已经不见了。

有时候误会是美丽的,有时候误会是悲伤的。

小胖妞因为喜欢莫兴宁,所以很努力的想了解他更多,以便更好的喜欢他,可是很多感情都是因为了解更多,而分开的。

不过那是很久以后了,眼下,有心动足以。

秦心不知道为何,看到这小胖妞就觉得好投缘,她几乎是第一眼就喜欢上这个小姑娘,觉得她很活泼可爱,爱笑的模样,很让人羡慕,两人坐在一块聊天,就问平时喜欢什么,衣食住行都聊,出乎意料的两人有很多共同点,喜欢的颜色,喜欢的口味,都好相似,秦心简直觉得找到了自己失散多年的姐妹一样,倒不是小胖妞刻意讨好,她性格就这样,连莫兴宁那样别扭的人都很难招架,何况是秦心,秦心的性格本质也是一根筋到底的,两人非常像。

其实很多好闺蜜会抢男友,真是必然,因为成为好闺蜜大多都是兴趣爱好相同的两个女孩,这样喜欢上同一个男孩也是很可能的事情,所以不要用男友来考验闺蜜的友谊,考验不起。

等到姜蓉出来看,发现陈丽跟自己讨厌的秦心聊的好开心,而自己儿子居然跟秦心带来的什么朋友说的十分投缘,肺都气炸了,却又不好发作。<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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