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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昼一觉睡到第二日中午。
何方颇为妥帖,给白昼众人准备了更换的衣裳。
他给白昼准备的是一身珍珠白的长袍,领口袖口用银线绣了暗纹,掌宽的浅灰色腰带上也点缀着银线。外衬一件浅灰色的氅衣,用的哑光织锦料子,黑色的图腾绣纹衬出腰线和肩线,领口一对珍珠做装饰。
浑圆光亮,品相极佳。
知道白昼身体不好,氅衣内有乾坤的用薄羊绒做衬里,乍看低调,实际工艺繁复又保暖。
与白昼昨日穿的那身衣裳相比,更是从料子到剪裁不知精细多少倍。得体异常,就跟量身定做的似的。
不可谓不贴心。
白昼由布戈伺候着梳洗完毕,换好衣裳站在镜前照了照,觉得还不错,转向远宁王,手臂一展,笑道:好看吗?
王爷把他从头打量到脚,半晌没说话,人好看,衣裳嘛也是挺好看的,可怎么就看着那么不顺眼
眼看皇上一动不动嘴角含笑看着他,一副非要他说点什么的架势,最终还是扯了扯嘴角:衣裳配不上人。
布戈默默表示,受教了。
白昼自从穿进书里,就是皇上,自以为吃过见过,再如何有排场,也不能比得过天子帝王家。
午膳时分,终于知道什么叫坐井观天了。
原来偷摸儿比皇上过得风光的,各朝各代都有。
单是青菜,就有许多让白昼听着莫名其妙的名头为了青菜的爽气不被混沌侵袭,从摘菜到清洗,再到切炒,都是由妙龄的未嫁姑娘一手操持。
呵,古人的花样儿炫富。
白昼面儿上大为惊叹,一通马屁之后自嘲俗人一个,到了何方这里才算知道什么叫生活,自己从前只不过是俩鼻孔出气,苟延残喘。
千穿万穿,马屁的确不穿,加之白昼顶着好看的脸,摆着一副人畜无害的表情,显得真诚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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