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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之前闫大哥挺照顾我的,就帮他补了个披风,正巧还回去。”
她暗了眸子,之前,无论是苍戈院里,还是偶尔到了西苑那边,都和和气气的,新进的小丫头片子还得叫她一句林妈妈,如今,虽表面恭敬弯腰,实际上心中不是妒忌就是嘲笑,反正是没个说好话的。
林水怜抬头看了眼宋巅,弯着唇角,嘻嘻的脆生道,“爷,妾,这就算,得道升天了?”
她算是经历过大生大死之人,在这府中,唯有这一个被窝里的人能保她,在其余的主子眼里,她,恐怕都没个花草得眼缘,巴不得早死早托生。
人都是会趋利避害的,这小女子通透的很呢。
“贫嘴,库房的钥匙你有,自己去捡了喜欢的,咱们得呆上三五个月呢。”也不怕她恃宠而骄,阔步去了书房。
换了大氅,打马去了郑国公府。
两男子迎风而站,宋巅问道。
“此次,圣上派了户部侍郎袁恒做副手,什么来头?”不怪宋巅多疑,圣上耽于朝政,整日与舅舅饮酒作乐,这次事后的反应迅速,且判断准确,绝对有高人指点。
郑国公略沉吟,道,“此人原是西南军中的一名参谋,甚得先皇心意,圣上登基后一直扶摇直上,倒是没见的和谁特别亲密。”
宋巅点头,见舅舅一脸疲惫,很是不解,但不敢多问,只能擦着边儿说,“舅舅这几日可是又陪御驾了?”
对面的男子眉心微皱,手轻搭在梨木扶手上,调笑着答,“整日里,竟忙活女人了,的确累的很,咱俩该掉个儿,你倒老气横秋的,听说宠了个丫头,滋味怎么样?”
宋巅视这个舅舅为最亲之人,被问这种事,倒也没什么不可讲,“那女人,看的上眼吧。”
郑国公乐极,他这外甥清冷的堪比庙里的和尚,本以为天仙都难动凡心,倒折在了个寡妇手里,但愿是个安分的。
翌日,林水怜兴致勃勃的,天还没亮就起了,换上碎花小袄,脚蹬牛皮靴子,罩了件黑色狐狸斗篷,抱着个小包袱去了前院。
宋巅夜深就宿在了郑国公府,一贯的早起,夜里没了个女人暖床,确实冷清不少,见天色已亮,直接回了苍戈院,正脱着外衣呢,一股凉风灌进来,那女人圆咕隆咚的冲进来,行礼后,温婉道,“爷,都准备好了,什么时候走?”
“着什么急,先吃饭。”眉目一紧,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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