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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的彩色花园里名花仍在争奇斗艳,醉人的甜蜜芬芳在空气中流动,紫蓝色的蝴蝶在初冬的暖阳下翩翩起舞。我深深呼吸了一下新鲜空气。很快,这些将离我而去,我将去那最阴暗最潮湿的地下室工作。
彩色花园的不远处便是一片占地极大的绿地,几个侍女正在上面玩耍,她们扑蝴蝶、捉迷藏,阳光灿烂地照在她们身上。
曾几何时,我也是如此,现在却渐行渐远。
我甚至怀疑自己从未年少过。
就像杜拉斯曾经说过的那样,我在十八岁那年就已苍老。
我的年少岁月又是怎样的呢?
十六岁那年,我曾梦见过一个男孩,梦里,我与他拥抱和热吻;十八九岁时,我以为他是Sam,后来才知,他不是。现在快二十二岁了,我又遇到了另一个男人,一个外表无懈可击的完美男人。
我差点爱上他,于是,他给了我五十鞭子。
这个有些慵懒的午后,阳光也是懒懒的,我的双腿也差点因为慵懒而停下。腿脚软软地,脚步浮虚,每一步都像是踩在棉花上。
押着我前往的护卫兵骂骂咧咧的,似乎是嫌我走得太慢。我咬了咬牙,忍住了,一声不吭。
自这天起,我正式成为了一名类似女奴的女仆。
我的工作很简单,也很忙碌,那就是给关在伯爵府牢里的人做牢饭。伯爵府很大,吃饭的人自然也很多。给上等人做饭的有上等厨子和厨娘,给中等人做饭的自然也有中等厨子和厨房,而我连给下等人做饭的资格都没有,只能给犯人们做牢饭。
这本是一件苦差事,可我却做得颇有兴致。
我学会了如何烤面包,怎么做奶油,以及如何做香气四溢的肉类菜等等。我从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不是吃食堂,就是吃妈妈做的饭菜,要么就到外面随便吃点东西或者叫外卖,几乎从未下厨过。没想到,在这个伯爵府的地下厨房却学会了做饭。
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做饭,可是一项生存技能。学会了它,至少以后不会让自己饿肚子,不会看到食材却不懂如何把它烹调成菜。
伯爵府对犯人比较仁慈,吃的东西不算好也不算差,一日有个三顿。所以我几乎从早到晚都在忙碌。在这间厨房里工作的人,以奴隶为主,也就是没有自由身份的人,他们终身得为伯爵府服务,且没有任何薪酬,生下的子女也归主人所有,也就是,仍然为奴隶。
这间厨房很小,人手也不多,加上我,不过六个人。所以我们每个人的工作都很重。我每天天不亮就起床,挑水、煮粥,烤面包,还要煮奶茶。当然,奶茶是给我们厨房的人喝的,感觉这里的待遇还不错,不愧是财大气粗的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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