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页(2 / 2)
没几天,她就半推半就的认了。现在,多数人都知道,她就是季三的情人。
这些事情,安歌一开始就知道。也是为什么,当她知道雷霄是茶馆的主人,她就再也无法理直气壮的原因。就为了这份庇护,她也只能妥协。
“你是说上次,我在医疗室里,你拜托护理人员转达的话?她只说你来看过,并没有更多的话。难道她漏说了什么?”
“不,没有。只是,我以为,姐姐会联系我呢?”
“是我的疏忽,我很忙。你知道的,一个人要养活自己,总有许多的不得已。”她这话有些意味深长。之前她要养活自己,现在安舞也要。如今,她还是天边的白云,高洁如新。而她安舞,已经是污泥,穿得再清纯,笑得再甜美,已然掩藏不住骨子里的污秽。
没有人会再瞧得起她,她永远只能仰望,只能羡慕嫉妒恨。
女人啊,永远不能走错一步。这一点,却是不论古今都要谨记的。她时刻以此告诫自己。同时,也十分庆幸,原主最初的身娇体弱,让她还来不及走错路。
“我知道姐姐忙,不过,我想,接待一下妹妹的时间还是有的吧?”
“你是有事要找我吗?不如我请丽娜夫人给我们空出一间休息室来?”
“不,没什么事。只是,我想,我们姐妹从小那么要好,长大了,反而生份了。所以想要找姐姐聊聊天……”
安歌点了点头:“原来如此。”
“安舞,不给我介绍一下,这位美丽的小姐吗?”季坤从来到这里,他的视线就一直盯着安歌的脸,只差嘴角没流下两滴口水来。
若是之前,安舞一定嫌弃的不行。可现在,她却只觉得恼火。季坤是她现在能抓住的最好的男人,虽然人品不好,但有钱,而且肯为她花钱。如果他愿意娶她,她就可以一跃成为一区季家的夫人。
安舞就是那种,宁愿凤尾,也绝不愿*头的人。
而她有野心,她一向认为,只要给她成为凤尾的机会,她就能成为凤头。
以前她恨不能把季坤的注意力引到安歌身上,可现在,她却是一点都不想。但她又不得不做:“姐姐,这是我男朋友,季坤。坤哥,这是我姐姐,安歌,现在也是二区的学院上学呢!”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