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页(2 / 2)
老神仙一张脸立时拉得老长,双拳一握就要怼上来:见风就是雨,就没见过脸皮这么厚的!滚,赶紧滚!比起少得可怜的温情,烦人的家伙还是眼不见为净最好!
3
连宋一向觉得自己稳重有礼,八面玲珑,不想今日做了一桩莽撞的事,叫他懊悔不已。
起因倒也平常。
自幼年起,他来太晨宫便一向是长驱直入,别说寻常仙侍仆从不敢拦他,便是重霖见了也是恭敬稽首的。
倒是东华认识了凤九以后,他因着早年的习惯吃过两次排头,一次是吃光了厨房里莫名出现的美食糖醋鱼,一次是撞破了二人在天泉里的夜半共浴。如今想来都要为自己的胆量鼓掌,毕竟作了那么多回死还能留着这身皮属实不易,总算祖上还积了几分德,从小的交情还能磨上一磨。
其实,若不计场所的限制,倒是梵音谷那段他做的出格事更多些,比如偷偷窥见他们在雪地亲吻,以及胆大包天抢了凤九亲制的糕点不给东华吃等等。只是那会儿东华忙着别的事,无暇他顾罢了。
东华和凤九大婚之后,连宋便不敢如此造次了,小帝后在东华心中是什么地位,他清楚得很,若是冒犯了她,只怕东华第一个就要向他下手。
“守礼”的连三殿下以为,只要脚步停在殿门外,便不会有违“非礼勿视,非礼勿言”的原则,自然也就不会有事。
今日,他风度翩翩自太晨宫正门而入,一如往常朝书房去。途中遇到重霖,说帝君在院中,他便顺理成章折到六角亭边找东华。
连宋的想法,以东华和凤九的如胶似漆,大不了就是见到美人在侧、红袖添香,也不是没见过,所以进院子并无禁忌。
他远远见到亭中空无一人,倒是池边原本放着卧榻的空地多了一坨红彤彤、软蓬蓬的东西,还有什么时不时在上头扫过。再定睛一瞧,那活泼地动来动去的分明是华丽丽的九条狐尾,而那坨红彤彤、软蓬蓬的东西自然就是小帝后的原身了。
凤九当年化为小灵狐匿居太晨宫,连宋也不是没遇见过,不过不知者无罪,那时并不觉得尴尬;滚滚和攸攸的原身连宋见得不少,软糯可爱的小毛团,见了摸了也就是长辈的喜爱,亦算不得尴尬。
可此时,一旦将皮毛华丽的九尾赤狐与艳名远播的青丘女君、太晨宫帝后挂上钩,连宋便尴尬了,再不敢直视悠闲扫来荡去的狐尾和那片丰盈得泛光的皮毛。他来不及怨怪不予警示的重霖,全副心思要用来勒住过于发散的联想,并快速思考如何不动声色地退离现场以免某人知道后醋意大发。
然而与往日不同,今日凤九的原身并非灵动轻巧、单臂可握的一只,而是身形堪比雪狮的巨狐,让人要忽略都难。连宋头皮发麻地摒息后退,试图离开这是非地。
偏在此刻,小帝后娇软的声音传来:“舒服吗?好些了吗?”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