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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登出方式一样,第二个路口朝右转, 走到天亮。王启说,你怎么改主意了?
没事, 就是突然好奇。
两人又默默坐了一会, 李斯安终于忍不住问:他刚刚跟你说什么了?
王启:问你在干什么。
李斯安原本专心致志地对付手里的葡萄,低着的眼皮明显颤了下, 王启问:怎么了?又吵架了?
李斯安的鞋尖踢了踢石头:他的狗咬了我。
李斯安怕被人看出什么,棱模两可地说:他的狗最近变得很奇怪。
王启:你是说貔貅吗?
李斯安低眸不语。
王启眺望远处扑蝴蝶的哈士奇,貔貅多乖啊怎么会咬人, 我从没见过有哪只哈士奇被训得那么听话的, 不仅不拆家还能自己遛自己。
不是貔貅,是另一只。
齐婴还有其他的狗吗?
李斯安低低嗯了声:脾气很坏的臭狗,仗着生病越来越得寸进尺了,但我很喜欢它, 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
顺其自然。王启说。
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之间的气氛越来越怪, 也许是某个清晨他意识朦胧睡醒后发现他的好朋友有了正常的生理反应, 于是好心而善良地用手帮助了对方。
明明之前一切都很正常地发展,但在后来被他撞破了几次变异后, 就开始从最初简单的吻朝一些奇怪的方向发展,李斯安也不是很抵触亲吻, 但每次都被压在哪里往死里亲就太过分了吧。
明明知道他耳朵上的神经很敏感。
王启就看李斯安有点呆地坐着, 随即捡起一块石头狠狠往湖里掷去:坏狗。
王启不知道李斯安是怎么了, 摇了摇头,偏头时忽然注意到了他的脖子。
那一截脖颈微倾,白嫩的脖颈上带着吮吸后的深红吻痕,格外扎眼。
王启还以为自己眼花了,再看时那道吻痕确确实实在那儿。
由于衣领过于宽松,李斯安除了脖颈上的一颗被吮出来的草莓印,还有一抹吻痕悬在锁骨边上,被衣领遮遮掩掩地挡住,几天了也没消下去,可见吸吮的力道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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