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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他现在还挺想吃烧烤的,就街边那种乱糟糟的小店。
以前统共也就去过两三次,他们那帮人觉得太吵太脏,桌上都是油腻,凳子坐着也不舒服,服务还差,他那两三次吃完回去就拉肚子,比下毒还灵。
但现在他每次去超市,都会经过几个烧烤店,寒风嗖嗖的夜里,大棉帘子一档,里面的光和热气,有着另一个世界的热闹。
他看着就挺想进去的,可惜他连找个跟他一块儿去的人都找不到。
这么一想就更堵了。
他拉了拉衣领,风吹得太猛,这外套有些扛不住了。
身上的衣服都是两个月之前随便买的,一次买了不少,感觉够一星期换洗,他就没再去琢磨买衣服的事儿。
昨天他被老北风顶着脑门儿拍的时候都还没想起来该买厚些的冬装了,现在被拍得眼睛都有些睁不开了,他才回过神,明天再不去买衣服,估计就快出不了门了。
从这里去星巴克,说远是一点儿都不远,晃过去也就五分钟,但要说近,被风这么吹透了也用不了一分钟,接下去的几分钟里他会非常难熬。
傻逼了,刚直接叫出租车开过来不行吗?非得下车了才想着去吃东西。
可是都走到路口了,现在转头回去也不近了。
还不如刚才直接回去了叫个外卖呢。
……操!
怎么就晚上饿了这么一点事儿,到了他这里就这么麻烦呢。
他皱了皱眉,顺着路口,转进了小路,他记得上回跟江予夺往这边走的时候,有条岔路可以直接通过去,出口就在他翻的那个垃圾桶旁边,离星巴克很近了。
晚上估计要下雪,这种天气,这个时间街上已经没什么人了,走在路上只有两边窗户里的光,看着格外寂寞。
走了一段他看到了一个三岔路。
哪儿来的三岔路?
他回头看了看,确定自己应该没走错。
他不得不拿出手机,打开了导航,导航告诉他,最右那条就是了。
“走吧。”他小声说了一句,拿着手机跟捧着个指南针似的,顺着指引走了过去。
走了一小段他才发现自己似乎是刚经过了江予夺家门口,之前应该是走过头了,路口是在江予夺家前头。
他并不是个路痴,却在老北风中被自己饿得惨叫的肚子带迷路了,穿出小路走回街上时,比他预计的那个出口远了能有二百米。
不过距离应该差不多,他已经能看到星巴克的牌子了。
这条街十点正是最热闹的时候,各种酒吧夜店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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