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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北梧觉得她还挺有女主人的自觉,不过到底是闺阁女子,对外界的情况不太了解,你的想法自然是好的,可是中原百姓不可能会愿意为胡人耕种,再者,各地刺史参军也不会放任人口外流。

其实燕北梧也动过流民的念头,游牧民族并不擅长耕作,若是能够迁徙流民开荒,那于军中大有裨益,可是这也只能想想,他的队伍壮大靠的就是征战,至于其他的做法都收效甚微。

段雀桐却有不同的看法,就她看来,大晋如今就像是内部被蛀空的蚁穴,那些底层的百姓就在这一片乱象中风雨飘摇,既然胡汉融合已是必然趋势,那么早一点儿也未为不可,至少可以缓解一下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的情况。

郎君手底下有兵有马,还是早早避开中原的乱局为好:郎君,我也是中原人,我愿意嫁给你,是因为你对我好,能为我撑起一片天。同理,想要流民甘愿迁徙去东部,自然也要给予应有的庇佑和尊重。

燕北梧长臂一转就将她捞到腿上抱着,不由分说地就亲了上去。

段雀桐:这是同意的意思吗?

在不知不觉间,段雀桐就摸到了枕头风的妙用。

燕北梧又度过了一个隔靴搔痒的美妙夜晚。

第二日,又是花婶为她梳发。

段雀桐:花婶,令郎当初为何投入将军麾下您知道吗?

花婶以前给大家夫人做过梳头丫鬟,是以在说话时十分注意分寸,哪怕夫人只是闲谈,她也会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更何况这还关乎她的儿子,能有接近夫人的机会别人不知道有多羡慕她呢!

阿威当初才十四岁就被征了壮丁,先是在渔阳做戍军,后来他们被谁给打败了,阿威就和其他还活着的士兵被俘了,就此换了个阵营,为谁打仗不是大呢,不过都是为了讨条活路罢了!

就这样换了好几个队伍,后来军中没了余粮,他们得饿着肚子打仗,阿威为了活命就做了逃兵,一路逃到草原上,人都快饿死了,赶巧被将军手底下的人带了回去,竟是难得地吃上了饱饭,之后就跟着燕北军了。

花婶笑了笑:我家那小子是个没出息的,看在燕北军中能混个肚子,之后几次作战中又有了露脸的机会,幸得上官提拔,竟是做了百夫长。花婶说到这里竟落下泪来。

段雀桐出声安慰:我倒是觉得令郎是难得的聪明人,他若是不努力挣条活路,如今哪能有机会奉养娘亲呢?各人有个人的缘法,前面吃了苦,如今也算是苦尽甘来了!

花婶拭了泪,她没想到夫人年纪小,却这么会体谅人:老身原以为我家小子已经没了,可心里总还想着没消息就是好消息,没想到他离家八年后竟然真的活着回来了,还将我接来享福,这些全赖将军厚道啊!

段雀桐听她的话也知道,燕北军在她儿子待过的几支队伍中算是最好的,她一方面觉得悲哀,同时也有骄傲。

郎君和别的胡人并不同,他半本身就是胡汉混血,是以胡人信服他,汉人也能接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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