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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小的方面或许不被注意,从茅草屋慢慢到高楼大厦这么大的改变一定经过女王首肯。
让祭坛的蝼蚁过得舒服点,或许正是一种居高临下的恩赐。
谢寄边想边瞅着衣服,走到第三家店时看上了件浅褐色的外套。
比普通的褐色要暖一些,像清晨的第一缕阳光。
他不太爱穿这种颜色,但他觉得很适合江霁初。
因为无数次在生死线上活下来,商场销售员察言观色的本事比外面还高,哪怕谢寄视线只多停了一秒,立马就介绍道:先生,您看看这件外套怎么样,我们店上的新款,这个季节穿正好,而且它不松不紧,内外都有口袋,非常适合穿着进关卡,您身材又这么好,穿上一定好看。
谢寄点点江霁初:我觉得你穿好看。
江霁初平时穿深色居多,看着外套皱眉:太亮了。
谢寄:年轻人穿亮色好看,要多尝试新的风格。
销售员附和道:这位先生说的没错,小帅哥,你长得白净,这衣服特别搭你,要不进去试试,看看上身效果,不买不要紧,出来逛街嘛就是得多试试!
江霁初:怎么夸谢寄是身材好,轮到他就是长得白净了。
见江霁初不是厌恶,仅仅对新事物有些犹豫,谢寄一拍掌:先去试试,好看我替你掏积分。
销售员:小帅哥穿上肯定好看!
你留着积分修表吧。江霁初脱下自己的外套递给销售员,把谢寄挑的那件换上。
事实证明谢寄的眼光很是靠谱。
江霁初长得精致归精致,但身上莫名少几分人气儿,如今被亮色一衬,那张总是冷着的脸也鲜活了些。
谢寄点点头:不错,挺可爱,就它了。
江霁初来到镜子前和另一个自己对视。
谢寄不知道,但他自己清楚背上两道未好的伤对他影响多大,那寒意虽不至于凛冽到刻骨铭心,却足够持久,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地在他经脉骨血间游荡。
在这种折磨下,脸色总是带着几分病气,他又不爱笑,饶是商场刻意摆设出再明亮的灯光、服装再鲜亮的颜色,落在他眼里时都会显得冰冷。
也不知谢寄是坏了哪只眼,竟能对着他说出可爱来。
或许是想到楼下还在修的腕表,江霁初难得没对这等离谱的夸赞做出反驳,在祭坛待久了,他对穿衣打扮早就没什么要求。
江霁初脱下外套给销售员:包起来吧。
谢寄:上身效果确实不错,同款式的绀色麻烦找一件我的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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