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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至于有那么一瞬间,他对这位辩护律师甚至是感激的,感激对方没让他太过难堪。
而这一幕,同样被所有听审者收入眼底。
一级律师席位区,憋了半天没说话的帕尔文再次对燕绥之耳语:“很厉害嘛,这个点到即止的心态,太容易博得好感了,会显得非常绅士。”
燕绥之依然支着下巴,闻言笑了一下:“什么叫显得?”
“好,本质就很绅士。”帕尔文啧了一声,“不愧是你的学生,这么年轻,行事风格却很会拿捏那个度。”
在燕绥之所坚持的理念里,法庭上的对抗并不是真正意味上的仇敌。
你可以揭露任何破绽,指出任何瑕疵,可以让人哑口无言,满堂寂静。但永远不要在没有充分证据的前提下,给原告、给证人乃至给对方律师钉上罪名。
就像当初天琴星乔治·曼森的案子里,那位没日没夜给被告人陈章录口供的警员。在当时的问询环境下,燕绥之只需要再多加一句,就能给对方钉上“刑讯逼供”的帽子,但他没有。
因为你其实很难确认,那些做错事说错话的人,是不是真的怀揣那么深的恶性。
可以攻击证据,但不要肆意攻击人。
这是燕绥之的一条隐性准则。
这条准则无关情绪拿捏,无关心理和节奏,无关任何庭审技巧,只是在公堂之上保留一丝善意而已。
这种主观性的东西,燕绥之其实从没有跟学生提起过,更谈不上教导或传授。却没想到,从不曾学过这点的顾晏依然会跟他拐上同一条路。
这或许也算是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吧。
于是,帕尔文感叹完又过了片刻,燕绥之才平静地说:“顾晏的行事风格其实无关于他是谁的学生,只因为他是他自己而已。”
帕尔文想想,又啧了一声。
不过这种风度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的。
在□□味浓重的法庭上,总有那么些见鬼的人,会把这种风度当成理亏和退让。
比如冈特。
这位律师先生在替马修·克劳说完话后,并没有就此坐下,而是挑着眉状似礼貌地追问了顾晏一句:“既然顾律师同意我刚才的话,那么对于证人克劳先生的问询是不是就到此为止了?那请容许我向法官及陪审团总结一句:克劳先生的证言原则上没有谬误。”
他还要继续发表一番煽动人心的言论,但是刚说完这一句,顾晏就淡定地掐断了他的话头说:“不急,还有最后几个问题。”
“……”
冈特刚吸进去一口气,顿时就吐不出来了。
你不急我他妈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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