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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最后一份口供中认罪,前后历经36个小时整。”燕绥之放缓了语速,听起来字字清晰,“在此之前还有抓捕嫌疑人后的一系列流程手续,去掉零头吧,一共42小时,有抓捕视频为证,我没算错吧?”

  关文骥:“……没有。”

  “谢谢回答。”燕绥之挑眉道:“控方律师巴德先生之前问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他说‘辩方当事人是清醒状态吗’,紧接着就将问题细化为‘是否醉酒、吸食致幻剂、精神失常’。”

  燕绥之笑了一下,“一个非常巧妙的概念偷换,关文骥警官否认了后面三种,就会给人一种错误认知——我的当事人陈章先生在录口供时是清醒状态。”

  “关警官,两分钟前你恰好说过这样一句话。”

  燕绥之低头理了一下文件,找出刚才庭审记录员速记下来的那一页,勾了其中一句,然后在全屏幕上放大三倍,那个视觉冲击效果略有点震撼,引得庭上一片轻呼。

  燕绥之头也没抬,一边放正纸页一边玩笑道:“别呼,肃静。”

  全息屏上,关文骥刚才在问询中的发言字大如斗:我相信诸位都能明白,过度疲劳的情况下精神状况不好,情绪失控,有时候确实会做一些反常的事情,事实上我那时候根本不清醒,事后我连自己究竟怎么出的拳因为什么话都记不得了。

  “那么关警官——”燕绥之将手里那些文件丢在了席位上,抬起眼看向关文骥:“我希望你看着你说过的话,用最客观公平的态度回答我,42小时不眠不休,算清醒状态吗?”

  关文骥:“………………”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一半~

第69章 乔治·曼森案(四)

  直到关文骥被带离法庭,证人席被重新空出来,巴德才在法官的法槌声中惊回了神。

  原本最有利的一样东西,最能让陪审团顺服地站在他这边的东西,就这样被打上了保留怀疑的标签。42小时不眠不休,往深了引就不止是单纯的状态不清醒了,嫌疑人犯困的时候怎么让他保持睁眼?疲惫过度的时候怎么刺激他继续回话?怎么瓦解他的心理防线,又是怎么击溃他的意志力?

  如果有强舌智辩,甚至能把这42小时往变向刑讯逼供方向拉拽。

  但是那位实习生没有,他就像在友好切磋一样,点到即止地停在了那个边界点上。

  巴德久久地看着辩护席,老实说,如果他是对方律师,他一定会借题发挥,不把那42小时的价值榨透不算完。想要胜诉,就必须抓住每一次扭转的机会,将对方钉死。

  能钉一次是一次,毕竟这个行业胜者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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