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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人跟他们一起进了房子,然后按照陈章所说的,卸下了其中一枚天花板,从隔顶上摸到了那支录音笔。
里面的音频文件当即做了备份,他们带走了一份,警员带走了一份,还有一份由公证人公证走了证据递交程序。
正如燕绥之他们预估的,录音笔果然没能坚持多久,甚至因为初始电量并不足的关系,只坚持了大半天。
陈章所说的第一场谈话内容录了一部分,因为有隔板遮挡的原因,并不算太清晰。不过就算清晰作用也不大,因为对方的说话方式非常讲究,单从录音里听不出任何要挟意味,甚至还带着笑,用词委婉有礼,乍一听就像是在谈一场最普通的交易。
如果把这场谈话理解成某位富家子弟,想让陈章接一个潜水私活,并且打算给予他极为丰厚的报酬,也未尝不可。
不过即便没什么重要内容,燕绥之这一晚还是仔仔细细地听了三遍,直到他的智能机收到了一条新信息。
信息来自于第三区开庭的法院公号,再次提醒他开庭的日期,不远不近就在后天。
第66章 乔治·曼森案(一)
“需要申请见一下证人么?”
庭审前的最后一天,顾晏这样问道。
对于很多律师来说,这样的问话是多余的。因为庭审前只要时间允许,条件允许,他们一定会想办法见一见证人。通过一些技巧性的谈话聊天,来确认对方知道的信息哪些是对当事人无害的,哪些是不利于辩护的。
这样一来,当他们上庭对证人进行交叉询问的时候,就会知道哪些问题可以问,哪些最好别提。
曾经在这一行流传过一种说法——当控方或者辩护方律师对证人进行询问的时候,总能预先知道证人会回答什么。如果律师提出了某个问题,证人的回答出乎他的意料,那这位律师一定不太成功。
但是燕绥之这人常常不按牌理出牌,大多数人认为稳妥的事情,他不一定会去做。
而顾晏深知他这风格,所以才要多问一句。
果然,燕绥之摇了摇头,“你是说赵择木还有乔他们?不用了。”
在庭审方面,顾晏当然不会干预太多,但还是问了一句:“确定?”
“确定。”燕绥之一本正经道,“我在扮演一个合格的软柿子。这么短短几天的功夫,一般软柿子应该正像无头苍蝇一样乱碰壁呢,哪顾得上见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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