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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埃斯从混沌中醒来。
他是埃尔萨斯国的大贵族,遗憾的是,他得了难以治愈的兔子病为了国家的安全,他被流放到了这绵延无尽的艾布里斯山脉。
得了兔子病的人,无论何种身份,都将被流放到这个绵延无尽,带着不详气息的山脉,自生自灭。
这是各个国家默认的法则。
兔子病代表极度的危险无论对个人,还是对国家。
之所以会有这样严厉的铁则,一是因为历史的教训,曾经有一个国家因为这种疾病而生生覆灭,二是因为绵延于大陆连年的战争和瘟疫,百年前疯狂的人们烧毁了象征历史的建筑和文献,于是如今的人遭遇了严重的历史遗失事件。
这导致没有人知道兔子病从何而来,也没有能针对它的特效药。
所以一旦感染,就只能等死或者,和家族的人一起等死。
卡埃斯觉得自己也不会例外。
虽然有传言曾说,艾布里斯山脉有着能治愈兔子病的特效药,也有人说自己见过得了兔子病的人,却在大山里侥幸生存之类的。
但卡埃斯觉得这样的幸运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他二十多的年纪,拥有响彻大陆称号的同时又坐拥万贯财产,人生才不过刚刚开始,就被人陷害,得了兔子病,被扔到这大山自生自灭,自然心有不甘。
但兔子病本身就象征着绝望与死亡,这与心有不甘没有任何关系。
但是现在
卡埃斯看着自己那该死的,恐怖的,如同野草一般在他皮肤上生长的白色绒毛消失了!他不再感觉到绒毛从皮肤生长的瘙痒和痛苦,他裸露在外的皮肤光洁而干净他没有死!
卡埃斯想到了那个潺潺的声音,那个声音让他向神明祈祷
那位神明带走了他的痛苦和疾病,他获得了新生!
神明自称血腥之神!
而就在他满怀感激的时候,他听到木门被推开的吱呀声有人进来了。
从死而复生的激动中回过神来,他才察觉自己在一栋破旧的木屋里。
木屋被人打扫的相当干净整洁,床头放着一束鲜艳的,沾染着露水的干净玫瑰。
他望向来人。
那一瞬间,他屏住了呼吸。
简陋的屋子,因为玫瑰和眼前出现的少年,绽放出了明艳的光辉。
你好。
少年宛若月光的银发被简单的束起,金色的眼瞳安静的凝视着他,耳垂的珍珠流苏擦过肩膀雪白的衣衫。
卡埃斯从未见过这样这样,这样美丽的人,他屏住呼吸,怕自己惊扰了他似的。
他大脑杂乱一片。
一向在美人堆中叱咤风云的贵族公子,第一次在美人面前大脑一片空白,以往信手拈来的甜言蜜语,如今多说一个字,似乎都算得上冒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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