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页(1 / 2)
魔迭吸了吸鼻子,来就来,我又不怕他。
衣服很快送来,百里长珩换上,出去看了看天色,不早了,回去休息吧,也累了一个下午了。
魔迭应了一声,走了两步想起什么回头,主君,如果您不打算把蛮荒留给长随,那就给我吧。
与其交给那些不靠谱的,我想留下你打拼了一辈子的事业。
夕阳渐落,百里长珩站在书房门口,橙光落在他的身上,他笑起来,眉眼轻弯,他说,好。
作者有话说:
午好
第104章
一拜天地
九月二十二, 宜祈福、祭祀、求子、嫁娶。
今儿是个好天气,阳光明媚微风徐徐,整个主君府都挂满了红灯笼。
来来往往的下人们喜气洋洋, 就连从城主府调来守护这场婚事的黑衣高手也都在腰间系着红绸,以示对新人的祝贺。
百里长珩请的客人不多,满打满算也就够凑两桌酒席,蛮荒的所有首领百里长珩都没请, 只请了魔主和城主, 青霖城宋家倒是通知了,舅舅们有事走不开,也只有老头子一个人来了。
他倒是比百里长珩父母看的开, 到他这个年纪了,看什么都觉着好。能亲眼看见自己外孙成婚已经是很大的福气了, 老爷子也不贪对方是什么名门贵族,反正自己家是名门,外孙自有事业,更不需要用姻亲来扶持。只要对象是个好相与的,外孙喜欢, 两个人能互相扶持走一辈子便是好的, 至于其他,不重要。
百里长珩自然极为高兴老爷子能这样想。
虽然百里长珩没有请外人来观礼, 但是排场可是做的十足。主君府门口两条街,基本都挂上了红绸和灯笼, 开席的时候这两条街同样会搭上桌子摆上酒席, 按百里长珩的说法, 这流水席要摆上三日, 一应花费, 全部由他的私库出。
两人毕竟都是男子,很多男女成婚的礼俗百里长珩在大婚前就取消了,只留下拜堂一样。
别的只要长随不乐意的,百里长珩也愿意顺着他取消。
长随不乐意迎宾,自然有他顶着,愿意陪他一起去敬酒就去,不愿意自然也有他替长随挡下。
长随在屋里听下人说了这许多事,内心熨帖,坐在梳妆台前静静瞧着镜子中的穿着大红喜服,戴着金冠流苏的自己。
其实长随到现在也不知道,自家主君到底喜欢自己什么?
他喜欢主君,自然是因为主君是第一个对他好的人,是教他识字,看书,懂礼的人,是他昏暗世界里唯一的光,是带他走出污泥,是愿意奋不顾身救他的人,更是让他每时每刻都牵肠挂肚的人。
但是主君喜欢他什么呢?
论美貌,长随自认只能算是上乘,若说举世无双,那不可能。长随在神州的时间不长,见过的人也不太多,但是论长得比他好看的,也不少。
不说远的,就说百里长珩与之定下盟约的涅野,这位魔生的美艳,雌雄莫辨,一双眼更是风情万种,在魔都,这位涅野的美貌也是众魔趋之若鹜的存在。
反观自己,虽说也生的剑眉星目,可不爱笑。一张冷脸总是被别人说看起来像是别人欠了自己百八十万灵石,有种不易接近的冷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