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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芳倒是晓得她意思,无奈的摇摇头,嘴里责怪了句“怎就吃不下了,才吃那么点,怪不得长不高哩”,手里却拉过碗筷去,就着她吃过的筷子吃起来,心内有些窃喜:又算是同食了。

江春本意只是想说自己吃不下了,能否不吃了,哪晓得他却会错了意……倒是个爽快人,一点儿也不墨迹……反正浪费可耻,刚穿来那几个月,她可是连面都吃不上的……嗯,人要忆苦思甜,嗯,对,就是这样!

元芳吃起来就没那般秀气了,稀里哗啦三下五除二,大半碗面就没了,居然还意犹未尽的端起碗来,连碗底的汤汁都喝得一口不剩。

江春难得见他这般“糙”的样子,颇为惊奇道:“很好吃麽?”心内后悔自己怎不多吃两口,光看他吃倒是还当人间美味哩。

元芳还端着空碗的手就有些僵硬,另一手摸了摸鼻子,犹豫过一瞬才道:“嗯,尚可,今日这面倒是和我口味。”怕她不信,他又加了句“委实也有些肚饿。”

江春点点头,片刻才反应过来:他不是最喜软面的?今日这面明明还不够软和,她吃着都有些硬……怎还合他口味了?

真是个怪大叔。

而她眼中的“怪大叔”却又自若的将碗筷收好,整整齐齐的放进食盒,江春愈发奇怪了,他可是从小锦衣玉食长大的贵公子,怎还会做这事体,恐怕就是江老大也不定会料理得如此井井有条罢?

“元芳哥哥,你为何会做这些事?”

“嗯?”他不明所以。

江春指指食盒,他反应过来,有些懊恼道:“不过是些小事罢了,以前在军营甚事未做过?”

江春来了兴趣,问他以前在哪儿入的营。

原来他当年未成亲前,曾在西北武功将军手下做过都尉,后来在与西夏人的数役中屡获战功,在京内都是名声颇大。只不过,老早就订好亲的大理郡守家姑娘到了及笄之年,他不得已回了汴京成亲……当然,成亲这一段他未提,是江春自己推断出来的。

后来见他在西北与高家关系日渐密切,官家又忌讳起来,但他身上委实文武功夫不凡,一心想要弃用却又无人可替,只得效仿太|祖,将他这颇有威望的干将调到辽北去,总之“人走茶凉”,将他的跟脚从西北挖走就是。

他是君子,不可能指摘官家,但江春还是推断出大体情形来。说是战功,旁人只知荣光,却不知有几人能活着回来……用命换回来的荣光,皇帝说换走就换走。

江春有个大胆的想法,那如果窦家最终要……他在西北已没了跟脚,哪还有可用之人?

心内担忧着,面上就带了两分出来。

元芳也明白她忧心,安慰道:“无事,不说高烨与我乃生死之交,就是威远大将军,亦是位好汉。”

这“好汉”是指他英勇善战,还是他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但接下来,她就听明白了。

原是皇帝将他调至辽北,想要架空他,哪知威远大将军满门雄兵,皆是粗人,只信奉实力,拳头硬、本事好,那就是辽北军人人拥戴的。况且,不说元芳本身的军事才能与人格品性得他们欣赏,就是女婿一家的面子也要给,他在辽北倒也与威远将军一家颇为融洽。

听他话中意思,若真有兵戎相见那一日,高家与威远将军都是与他一条船上的……这算是他真正的老底了吧?

还不止于此——“后来从辽北归京,去过威楚府补武学半年,家中祖母身子日渐不用,请旨将我调了回来,大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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