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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清炒了个小青菜……每一样都令她垂涎欲滴,光看着样式就食指大动。
掌柜的退下,元芳将汤盅推到她面前去,轻声说了句:“先喝点汤垫垫。”
江春也不客气,那小半碗馄饨本就吃得到口不到心的,又走了两刻钟的路,早都消化得无影无踪了。她拿起小勺,轻轻舀了口尝尝,浓浓的鸡汤味,温度正好,吃下去既不会冒汗,又不会凉伤了脾胃。
她眼神亮晶晶的喝下小半盅,这才见元芳面前没饭,也不见他动筷,忙问道:“窦叔父不吃吗?”
元芳淡淡说了句“我馄饨吃饱了,不似你挑食”,江春晓得他是故意调侃,也不生气,只笑着道:“是哩是哩,窦叔父好养活。”
说罢自己吃起来,那红烧的鱼块极其入味,酸甜爽口,就是鱼刺也不多,入口方便,片刻功夫就被她下着米饭吃了半盘去。反正我在窦叔父眼里也不是淑女,不必在意形象,何不放开肚皮大快朵颐?她在心内纵容自己。
待吃得肚饱肥圆,一荤一素带汤已经被她扫荡一空,她倒是丝毫不觉得害臊。
元芳在旁也望得嘴角微翘。
殊不知,这般宁静安详的日子就要到头了。
作者有话要说:单位事真多,本来好容易休息的,只能挤时间硬码了……更新迟了这么久才奉上,对不住对不住~~另外,大家的支持老胡看到了哟,每一个读者名都熟悉记在心里了,就不一一感谢了,还有几个陌生的也冒了泡,大家别光看不说话啊,也让老胡熟悉熟悉你们的名字嘛
第104章 前奏
翌日,八月初五,学里沐休。江春习惯性的天一亮就起,经过一夜的休整,身上燥热消了不少,精神也就好了些。
打了开水来用冷水兑过后,简单洗漱罢,她就出了门,在馆里后园寻了个无人之地,开始背起书来,也算她常来的“老巢”了。这整日读读背背的法子虽然笨,但她晓得自己斤两,本就普通人,只盼着勤能补拙了。
那是株墨绿的花椒树,因是在太医院园里,也无人来摘,红艳艳的花椒熟了十之八|九,俏生生挂在枝头,与那青绿色的生花椒好似一对姐妹花,看着颇为养眼。
养眼得江春恨不得摘一把回寝去。
这花椒可是位列“十三香”之首的调料,无论炒、煎、煮、炖、卤、酱、拌都能用上,可做成花椒粉、椒盐,还可榨成花椒油……她早就“觊觎”上了。
当然,她的目的不是炒菜,而是泡脚。每逢秋冬,她总是畏寒喜暖,而花椒正好具有温肾散寒、除湿止痒的功效,于春秋阳气旺盛时,用花椒煮水泡脚正符合“冬病夏治”的养生原理,正所谓“未病先防”了。
趁着时辰尚早,园里无人,她踮起脚尖将树枝拽低,小心着避开花椒刺,采了一把,小心翼翼用帕子包了塞袖内,自以为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不料“嗤”一声,江春被吓一跳,四看无人,也不知这隐隐带有不屑的笑声从何而来。但大清八早的,又是沐休日,绝大多数学子都还未起床,她害怕自己听错了,嘴里念叨了几句“果然做不得亏心事”“惊弓之鸟”。
又引来“嗤”一声,这回声音更大了些,其间不屑愈发明显,江春确定自己未听错了。她踮起脚尖,终于在矮墙上找到一片月白色衣裳角。
原是她所在之处正位于太医院与隔壁武学院交界上,两所学院只一墙之隔。墙上坐了个白衣少年,隐于枝叶之后,正好将她举动瞧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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