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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好是一方面,最重要的是有我,隔一两天来一次,他全家畸角旮旯的灰尘全部一扫而空,不好打扫才是咄咄怪事。

别说地板和柜子了,粱江波卧室墙面上的灰都被我跟他一起睡午觉时睡不着给全部剥离下来,重新平整过的墙面又白又光滑,粱江波大惊小怪说他卧室好像被粉刷过,问我有没有感觉出来不同,我揉着惺忪的睡眼说我哪知道,不一直那样吗?

我跟粱江波现在放学可以算连体婴了,今天中午在我家吃饭午睡,那么下午放学就是去他家吃饭写作业;明天轮换,中午去他家吃饭午睡,下午去我家。

可惜的是每天都有晚自习,晚自习以后我俩都要各回各家,否则我们还能腻在一块。

其实我也没那么贪心,每天一起午睡,一起醒来已经是很愉快的事情。

我真是个天才,把梁江波这种神憎鬼厌的讨厌鬼给变成了现在这样讨人喜欢的好小伙,我俩如果没认识,他估计还在最后一排坐单桌,也没那么多人争抢着当他女朋友,那该有多可惜。

在一起睡午觉就很舒服,他睡觉很安静,如果能把喜欢挤人的毛病也给治好就堪称完美。

当然,我还希望他别长个长太快,他现在一米七六,而且在继续长,我得很努力才能赶上他。

我也不是真不想让哥们长个,只是希望他能等等我,我们一起长。

他跟我一样每天早晚必须牛奶鸡蛋,顿顿有肉还有天天运动也少不了,他本来就有晚自习以后跑步的习惯,按他家估计他应该能长到一米八五以上,我做梦都想要他那样的身高。

我跟粱江波在一起的时间除了写作业就是睡午觉,他爸妈都没见我跟他一起玩,对我这个爱学习的好孩子他们相当喜欢,我爸妈更是把粱江波当我的领路人,没粱江波天天给我开小灶讲题,我许多作业都得胡乱蒙。

到现在,我英语总算在粱江波的不懈努力下有所提升,终于摆脱了连题目都读不懂的窘境,一边回炉初中到现在的词汇,一边熟悉句型和用法。

惭愧,说起来我好歹是掌握了两门外语的人,上河村跟芦河村的语言比起有规律可循的英语来不知道困难多少倍,我把那两门堪称野人专用的外语都攻克了,却一直不愿意下苦功学英语。

其实我下定决心学语言速度还是超快的,而且听着磁带就能说得字正腔圆,粱江波总说我讲英语好听,他特别好奇我模仿得那么好,为什么考试的时候考到那么夸张的烂。

我这不是以前没用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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