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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风用不来毛笔,只能让乜墨代笔,但同时乜墨又是被访问者,所以答的人是他,记的人还是他。
期间乜墨还会空出手来,替林风剥瓜子仁。
一沓白纸上,第一页第一行写着:乜墨喜欢什么类型的人?
乜墨边写边念:喜欢父亲这样的。
林风不满道:不行,你这么答还有什么意义,你得说喜欢高的还是矮的,胖的还是瘦的,温柔的还是火i辣的。
乜墨将笔立在一旁,剥出一粒瓜子仁,递到林风唇边,一时还真想不出,父亲当时写我的时候,没有写过这方面的内容吗?
没林风心虚地挠了挠腮帮子,我写的时候,主要看读者喜好什么类型的女角色,然后把她们往你身边放就行了。
那这么说,那位「同人小说作者」已经把你我写成一对了,父亲又何必在意我喜欢什么类型?乜墨抬眸看着他,我注定是喜欢父亲的了。
林风干笑两声,薅开他喂自己瓜子仁的手,心想,他倒是没看出乜墨究竟哪里喜欢自己了。
除了时不时上手惹得他心跳加速外,言情男主标配的吃醋环节也没有,还主动给他收个美人当仆人。
等等!林风忍不住想,这个同人作者写的,该不会是后宫文吧,就跟他笔下的男主似的,大老婆聪明懂事,还会帮着管理小老婆们,甚至还会帮老公规划侍寝周期表,一三五二四六,周日休息。
这应该是好几年前的尺度了,现在都不让写了吧。
但林风还是不禁幻想了一下那副光景。
然而他想象出的画面却没有什么齐人之福,只有满身大汉。
对啊!这可是耽美同人文!他和乜墨都成基佬了,那要是开后宫,岂不是收一群男人?
在这修仙世界,林风自认废柴,不管是乜墨,还是刚收的时钧,就没他压得住的。
要是一群后宫仅仅是想想,他的屁i股就开始隐隐作痛了。
林风心头一惊,握住乜墨的手,真诚而恳切的说:我只要你就够了,什么时钧之类的,我根本不喜欢。
门外的时钧:
而听到此话的天九霄,神色也有些复杂。
他本以为就算是收了时钧做仆从,但以时钧的手段和姿色,这个所谓的主人恐怕也只是另一个傀儡。
但现在听了林风的「表白」,天九霄开始觉得,这位新任掌门,有点东西。
乜墨含笑道:自然,父亲有我就足够了。
说完他看向屋门,两位请进吧,正好为我和父亲做个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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