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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宴早早散场,群臣各回各家。呼朋唤友,携妻抱孩,纷纷走上街去,参与这难得的盛会。

街上,火树银花,璀璨明亮。

崽崽裹着小披风,被尘明抱在怀中。两人相伴,一起逛着热闹的夜市,身后悄悄跟着一众行人打扮的护卫。

尘明将怀中小人儿身上的红色的披风又拢了拢,对着崽崽温声道:

夜风寒冷,不要着凉了。

崽崽随意答应两声,坐在尘明的手臂上扭来扭去,一会儿转过头看着这家铺子前挂着的金鱼灯,一会儿又回过头瞧着那家门前的兔子灯,看得是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小娃娃沉迷在各种各样的花灯中,兴奋至极。看见了有趣的的就立刻探出身去,伸长了小手想要摸一摸。

尘明险些抱不住她。

小心,烫手!

他赶忙拉住快要触碰到烛火的小手,将崽崽抱到了一边。

我要那个小娃娃揪着尘明胸前的墨发,小身子向外倾去。

眼见小崽崽就要栽到了地上,尘明赶紧地将她紧紧抱住。有些严肃道:

别闹。

哼。没有如愿摸到那一盏金色的莲花灯,崽崽不高兴地嘟起了小嘴。

我才没有闹!

尘明见小娃娃鼓起的小奶腮,眉间舒展,失笑道:是,你没有闹,你最乖了。

有些事情就是这么无奈,明明是你无理取闹,对方偏偏还这么配合。看書喇

像是一拳打在了软乎乎的棉花上,崽崽不开心地趴在了尘明的肩膀上,小奶声嘟囔道:窝本来就是最乖的

尘明温柔的笑了笑,大手轻轻拍着小娃娃的背,也不说话。

等崽崽抬起头来,他握着崽崽肉乎乎的小手,轻声道:这么好看的小手如果被烫伤留疤了,多可惜啊,对吧。

崽崽看了看自己的小胖手,赞同地点了点头。好不容易才把原先的瘦鸡爪子喂成了肥猪蹄,呸呸,错了,应该是变成了这么漂亮可爱的小手,若是一不小心留了疤痕,那就不好了。

虽然她看话本中的大反派带几条疤会显得比较不好惹,但是她都已经这么厉害了,不需要。

见小娃娃不再闹了,尘明嘴角缓缓勾起了一抹笑意。他知道,跟小不点儿好好讲道理还是能听进去的。

尘明抱着小崽崽转身,向刚才的方向走去。

走吧,我们去买花灯。

崽崽高兴了,小手抱着他的脖子,不停地催促道:快点,快点,要不然就被别人买走了。我要那个花瓣模样的,还要那盏红色的金鱼灯,还有还有!那个小兔子模样的我也要!

尘明笑道:这么多你拿的过来吗?

崽崽满不在乎道:不是还有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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