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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姜邈和陆澹回到武宁侯府的时候,武宁侯夫人给姜邈挑的小厮,也已经到了。

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少年,叫余安。

从武宁侯在战场上战死的亲卫留下的遗孤中挑选的,武宁侯府有收养和赞助遗孤的习惯,这也是武宁侯府财政吃紧的最大原因。

知味楼的东家也曾经受过武宁侯府的资助,又在京都开店的时候,因为生意不错被人盯上,不仅生意差点没保住,连人差点都进了牢房。若不是武宁侯府陆澹的帮助,如今京都恐怕早就没有知味楼了。

余安是武宁侯亲卫战死之后剩下的孤儿寡母中的孤儿,在武宁侯府的庇护下生活之后,也跟着陆从等人学过一些拳脚功夫,年纪虽小,但身手不错。

他的寡母并不同意他再上战场,就希望他平平安安的做点事情,好好的活着,到时候娶妻生子,给余家留下血脉。

但余安实在是念不进去书,除了拳脚功夫学得快,其他的都不感兴趣。

刚好姜邈需要个小厮,余安各方面算起来都是比较合适的。

此时的余安虽然年纪小,但身形比同龄人高大许多,也壮实许多,看着和扮成男子的十八岁的姜邈比起来,竟然也好像相差不了多少。

就是有点憨憨的,姜邈看着眼前这个憨笑着挠头的少年,心中下了个结论。

接下来的日子,陆澹作为朝廷官员,自然是日日都有事情要做。

姜邈看小说的时候,作为男二的陆澹,一开始出场的时候,除了是武宁侯世子之外,只说他领了个从四品的文职,除了番外说他做到了首辅的位置之外,对男二的职业生涯是没提多少笔墨的,所以姜邈一直以为最开始的陆澹应该是那种没什么权利的悠闲的文职。

结果最近才知道,原来陆澹的从四品文职居然指的是大理寺少卿!

换算一下,大理寺不就是今天的最高法院?!大理寺少卿怎么也算个最高法院的二把手或者三把手?

当然这从四品的官职也能体现出这个大理寺少卿的职位在这个时代肯定不可能有最高法院那样的权柄的,但陆澹每天确实也不清闲的。

所以那个带‘谢芳华’赏梅的计划就只能暂时往后推了,推到五日之后的旬休。

姜邈一思索,对陆澹说道:“正好,今年赏梅之前园子里的修剪,不如就交给你表弟吧,一举两得,还不用破坏景色。”

陆澹对姜邈的话颇感好笑,他表弟不就是她吗?

知道姜邈的用意,陆澹自然不会拒绝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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