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7页(2 / 2)
老大毕业后,基本天天都会来上班,看起来和一般的上班族没什么区别,只是这时间就和他们这些人不怎么一致了。
晚出早归,偶尔翘班,是苏绵绵的真实写照。
他身为公司的总经理,老大口中的CEO,每天战战兢兢,勤勤劳劳,对老大的生活态度留下了羡慕的眼泪。
没办法,他也是个“普通”的打工人啊,就算是公司有他的股份,他还是想要多挣点钱。
如今,他已经不是当初的那个他了。
这几年的历练,让他整个人都显得“成熟稳重”许多。
“成熟”是因为上了年纪,早就不是那个咋咋呼呼的街头小混混了。
“稳重”则是因为脖子上还挂着一根拇指粗的金项链,手指上还带着几个金戒指,能不重嘛。
还有,肚子上的肉也比一般人多了点。
这出去外人一看,这妥妥的就是大老板,暴发户啊。
要不是现在严打,都不知道被抢了多少次了。
苏绵绵对他这打扮没少嫌弃,可偏偏胖子就喜欢这样。
哎,这年头个别人的审美让人着急啊。
这次也是看了一眼,就收回了自己的目光,明明不到三十岁的年纪,已经成了油腻腻的大叔了,太辣眼睛了。
今天的胖子穿了身西装,脖子上系的是大红色的领带,领口处挂着的项链倒是换了一条,只不过更粗了。
跟狗链似的,也就是颜色黄灿灿的。
他这就不怕脖子承受不住吗?
苏绵绵没忍住吐槽,“我说你这审美你媳妇就没嫌弃?”
也就是现在公司生意做的大了,胖子在那些有头有脸的人面前也算是混了个脸熟,这要是不清楚,还以为他们公司是小作坊呢。
胖子知道苏绵绵说的什么,嘿嘿一笑:“我给她买了一整套的黄金饰品,份量十足。”
这年头,哪有不喜欢黄金的呀,他媳妇当然和他爱好一致了。
苏绵绵一听到分量十足几个字,下意识的看了眼他脖子上的“狗链”,想象了下这东西戴在胖子媳妇身上的样子,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颤。
她怎么忘了这时代的特性呢,黄金饰品那可是受到全国人民的热爱呢,尤其是上了年纪的长辈。
当初,她将自己库存里面的两套黄金饰品送给王素芬和林婆子的时候,那两人激动的样子,她还记忆犹新。
她也喜欢黄金啊,可她更喜欢精致的黄金饰品,胖子这种“朴素”的审美她是接受不了。
“我今天带着墨墨要去玩,就想着早点过来把工作先处理了,想着还有点事情要交代给你。”
她打开手提包,拿出里面的文件袋。
胖子绕过来后,才发现沙发上还坐着一个小豆丁,早就和小朋友熟悉的胖子那甜言蜜语张口就来。
“墨墨,想叔叔了没,今天的你更可爱了呢,叔叔每天都有想你。”
玉雪可爱的小团子,可爱的让人忍不住想上去搓两把,只是之前的经验教训告诉他,还是离远点吧。
倒不是怕小侄子哭的招架不住,他是怕被小侄子的妈拎起来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