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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晟又扫来一眼,似乎还认真思考了一下,遂又拽又惋惜地说:“想不到,我太完美了。”

“噗嗤!”叶沐乐了出来,遂抬起一脚去踢他,“快,编几个也好啊!”

陆晟握住她的脚踝,还是刚才那副死样子:“博爱,花心?”

“对,你这么花心,四处留情,就不怕那啥而亡啊!”叶沐连忙接茬儿说:“我告诉你,人的精力是有限的,用完就完了!”

陆晟“嗯”了一声,深以为然地点头:“所以我最近都没用,养生。”

啊啊啊!

叶沐的脸瞬间红了,是憋红的,她忍笑忍得很辛苦。

随即叶沐又问:“快,再给我一个idea!”

陆晟叹了一声,又道:“我是不婚主义?”

叶沐点了下头,立刻接道:“对啊,你不结婚谈什么恋爱啊,你这就是耍流氓!咦,等等……你是不婚主义?我怎么不知道?”

陆晟如此说道:“婚姻对我来说,就是无穷无尽的消耗,我的灵感早晚会枯竭。”

这也是有点道理,很多搞艺术的人,都不会搞婚姻。

搞了婚姻,就等于扣上道德枷锁,不搞婚姻,就可以继续和各式各样的人发生爱情,寻求不同的灵感。

叶沐对婚姻也没有十分执着,她其实也算是半个不婚主义,这里面的逻辑就是,她想要谈一辈子恋爱,她随时都会欣赏其他异性,那就不可能结婚。

哪怕她不会爱上任何人,就止步于喜欢,身为她的另一半大概也不会接受,会认为那是她精神出轨。毕竟生活里的异性和电视里的明星是不同的,那是看得见摸得着的。

叶沐点了下头,其实这应该算是一个“缺点”了,对想结婚的另一半来说,还是非常重要的。

叶沐又问:“还有没有,再来一个?”

陆晟挑了下眉,眼神比刚才深了几分,看上去十分诱惑人,可他说的话却如同小刀子一般:“还有一条,我需要你激发我的创作灵感。我是在利用你。”

卧槽!

叶沐一手仍指着他,另一手下意识捂住心口,倒不是真的觉得心疼,而是没想到他这么入戏,这么直接。

激发灵感这件事,她也是知道的,可她也不图他一往情深。

真要是那样,她早跑了。

但是怎么说呢,就是当这层意思,用这么直接的方式,没有半点修饰的表达出来,她好像突然就领悟到陆晟“渣”以及扎人的一面,也忽然明白了为什么先前他的前任都是气冲冲地离开的。

恋爱的价值之于他,就是灵感,他对艺术的追求永远大于对爱情,他只会膜拜艺术,却不会膜拜爱情。

爱情,就像是献给艺术的祭品。

再通俗点说,这就跟叫外卖一样,看到一个菜很想吃,很眼馋,就叫了,等吃完了再看看碗底的残羹剩饭,不会再有任何食欲,只会将餐盒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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