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67页(1 / 2)

加入书签

相比之下,陆晟的手就和她刚好相反,修长有力,且骨节突出,皮肤粗糙,棱角和茧子也多,当然上面还有一些细小的伤口,这些都是难以避免的职业伤害。

做雕刻师会比画家更需要力气,长时间维持一个姿势,也容易有关节问题。

其实这样的触感是非常神奇的,而且还是和一个异性。

这也是叶沐的第一次体验。

这种直观的感受,和林遇不同。

林遇那双手一看就是读书人,而陆晟这双手则属于匠人,这上面每一道痕迹,都是职业的勋章。

她的眼睛就盯着他们交握的双手看,任由他抚摸她的手指,她也去触摸和感受他手上的伤痕,粗糙的茧子,掌心的纹路等等。

他们的肤色也差了一些,十根手指头互相探索着,每摸到一个粗糙的地方,她会反复摩挲,而他也会反过来,去捏她指缝间和掌心上的软肉。

她的手微凉,他的手温热,温度传递着,渐渐交融到一起。

当然,也因为这几分钟的探索时间,令叶沐将姐弟恋那茬儿完全抛到脑后。

气氛有时暧昧,有时祥和,但有时还会波动一下。

直到陆晟的手机闹钟又一次响起。

他抽回手,按掉手机,起身说:“收拾一下,咱们该走了。”

……

陆晟的车是黑色越野,就跟他这个人一样,很个性,很出挑,但融入车水马龙后,又不会太扎眼。

陆晟选了条小路,他很熟悉这里的路况,连导航都没看,也就半个小时,就将车子开到酒吧街附近。

然后两人就改步行,顺着人群往酒吧街的尽头走。

路上越走人越多,陆晟快了半步,就将手向后摊开,叶沐立刻握住他,就这样一路被带到目的地。

他和朋友约的小酒吧很有意境情调,装修古朴,木质结构,灯光很暗,进去以后发现人并不多,但看穿着打扮,都有点艺术范儿,不像是来寻欢的上班族。

陆晟跟这里的人很熟,一路上都有人打招呼,他没有松开叶沐的手,将她带进最里面的包厢,屋里已经坐了五六个人了,说说笑笑,正聊得起劲儿。

陆晟这样突然一开门,所有人都朝门口看来,有人招呼道:“你小子,就等你呢!”

可这话刚落,叶沐就从陆晟身后站到旁边了,屋里的人目光齐刷刷的落在她身上,又惊讶又古怪,还有人说了声“我去”,表情别提多精彩了。

叶沐不是个怯场的人,何况以前也没少跟着父母见世面,但像是现在这样被人当稀有动物一样围观,还是头一次。

叶沐觉得有趣,就拽着陆晟的手小声问:“这是我太吓人了,还是你太吓人啊?”

包厢里灯光昏暗,但颇有情调,陆晟侧过头,那昏黄的光落在他脸上,不仅整张脸衬的越发立体,就连眼底深处都映出一束微光。

他说:“是他们少见多怪。”

这话被靠近门口的朋友听见了,立刻叫道:“嘿,这厮说什么呢!”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