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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了过来,只当没看到。
马超跟他搭话:“哥挺猛的啊。”
一万三抬起头:“这种人……”
他不紧不慢地把面条吸溜进去,又抽了张纸去擦嘴角的汤汁:“光拿一身横肉架子唬人,我这两天脾气好了不少,搁着从前,能把面碗卡他头上。”
马超似乎不相信,上下打量他:“哥你挺能打的?”
一万三说:“不能打,就我这体格,挨不住三拳,但一条,不怕死。”
说着拍拍左胳膊上头:“这里,以前被打断过,对方高我一头,码子也大,我愣是吊着条膀子,攥着砖头追了他半条街。其实他真跟我拼命我也玩完,谁叫他不敢拼呢。”
马超肃然起敬,伸手在兜里摸啊摸的,掏了包烟出来:“哥,交个朋友呗……听口音,不是本地人?”
一万三斜乜了他一眼,直到把他乜的不自在了,才抽了根烟叼上:“不是,路过。”
……
曹严华在事先约好的地方等,百无聊赖不说,还得忍受身边的过车扬尘和汽车尾气,油光光的头发上不多时就粘了一层灰,乍一看跟早生华发似的。
一直到日暮西山,才等来了一万三。
曹严华埋怨:“怎么这么久?”
一万三转着脖子说:“做了个马杀鸡,要套话嘛,当然先得套近乎。”
“套到了?”
一万三说:“他几岁**的我都知道了。”
曹严华心情复杂,他总是在不合适的时候去嫉妒不合适的事情,比如现在。
嫉妒一万三比他更像混混,更能搞定混混。
相处这么久,一万三多少也猜到了:“曹胖胖,你以前……真在解放碑称爷的?”
曹严华不吭声了。
他以前是做贼的,贼讲究低调,让人一见就觉得亲近,丢了防备心,哪会真的吆五喝六吓跑一大片?
他其实也是想当然,觉得对付这种横的混混,就得更横,电视里都这么演呢——哪晓得时代在发展,现在的混混都不按照常理出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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