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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人,太丢人了。

姜舒兰揉了揉她的脸,语气温柔,“招娣,你的脚指头喜欢自由,她不听管束,好了,咱们不要和她较劲儿了。”

“等下次买一双大大的鞋子,把不听话的脚指头,全部装进去。”

招娣呆了下,看了看自己露出的大脚趾,又看了看姜舒兰。

然后迅速把头低了下去,眼眶盈满了泪水。

她一言不发。

却在心里,朝着姜舒兰低低地道了一声谢谢。

后来,哪怕到了三十了,早已经是行业女强人,被人处处捧着敬着的招娣。

在想到十二岁那年在明亮干净的卫生室。

那一句——你的脚指头喜欢自由。

她都忍不住想要落泪。

姜姨姨保住了她最后的尊严。

招娣立下誓言,将来要成为姜舒兰那样温柔的人,后来,她也做到了。

她加入了黎丽梅的队伍,她帮了无数个招娣。

姜舒兰并没有管她,而是让招娣哭够了,这才低声道,“好了,你娘快醒了。”

言外之意,你总不想让你娘,看到你哭鼻子的样子吧。

招娣吸了吸鼻子,擦完泪,蚊子一样像姜舒兰说了一声谢谢。

病房内。

黎丽梅在守着春妮,她浑身的伤口,被擦了碘酒,热辣辣的碘酒触碰到伤口。

那简直就是在腌肉。

饶是昏迷的春妮,都几次三番地被痛醒。

而姜舒兰领着招娣,进来就看到这一幕。

招娣听着母亲那强忍着的倒吸气,她眼眶一红,扑过去,“娘——”

刚醒的春妮,还没有什么力气,只能用力地睁大眼睛去看招娣。

“招娣?娘没事。”

当母亲的总是这样,不愿意在孩子面前露出半分怯弱来。

招娣一听这,眼泪掉的更凶了,“娘,你好好养病,我能养活你的。”

这话说的,春妮心里热辣辣的,她生了五个孩子。

唯一一个会心疼她的孩子,只有招娣。

见春妮又昏昏欲睡过去。

招娣擦了擦泪,朝着姜舒兰和黎丽梅就跪下来,磕头,“谢谢,谢谢——”

除了,谢谢,她不知道说什么了。

姜舒兰和黎丽梅两个,顿时抬手把人给扶着了起来。

这一扶,又是一把骨头。

两人都跟着顿了下。

招娣站好了,这才再次从口袋里面拿出钱来,是之前没送出去的钱。

她递给两人,“这钱是干净的,是我和我娘采水果,赶海卖货挣来的。”

只是,这个钱,不在她们手里,而是被交给了家里的长辈。

招娣这次回苗家,就是为了偷出这个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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