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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万一次:神特么四舍五入,抱走诺娜不约】
【雪糕仔仔:做好人好事结果被害成这样,回过头去看他的声明我真的爆哭。他多委屈啊,可是他什么都没多说】
【老实巴焦:但是沈明明是受害人,为什么要不承认,为了掩盖还不惜诬赖?我看不懂了……】
在众多情绪化发言当中,文字细节党当然不会缺席,他们不停抠字眼,疯狂@各路法学界人士,其中首当其冲就是刑法讲师洛羽。
洛羽老师作为第一政法大学的教授,致力于刑法学研究,主攻性犯罪方向。由于洛羽老师妙语连珠的刑法学课堂,他迅速爆红,全网粉丝超过五千万,堪称法学界顶流。
被@太多次,再加上案件涉及性犯罪,洛老师不负众望地出来科普了。
洛老师上传的视频里,他坐在办公桌前,手机前置镜头非常朴素,但是他的重点却没有放在性犯罪问题上。
“海城警方的通报披露的信息有限,对于更多的案情我不便做太多猜测,毕竟不是在上演名侦探柯南。就通报本身来解读,借此机会跟大家科普一下诬告陷害罪这个刑法罪名。”
“虽然诬赖常有,但日常生活中诬告陷害罪并不常见。比如你早上起来,发现家门口被人倒了一堆垃圾,因为跟邻居早有矛盾,于是你就说是邻居倒的,跟邻居吵得昏天黑地。最后发现是你妈妈不小心,垃圾袋弄破了,垃圾掉在了门口。诸如此类,像这种情况,是不能定诬告的。”
“根据我国刑法,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众所周知,此次事件前情中,林某宇和知某疑似私会的消息甚嚣尘上,后来又有了知某引诱林某宇的说法。但是,这些情节即使属实,那也不足以让知某受刑事追究。”
“所以,沈某瑄涉嫌犯罪的情节,远不止于此。”
【卧槽,细思极恐】
【《不止于此》】
【永远相信沈凌瑄,他绝对不会做这种事!!】
【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我不信!!】
【取关了,一直喜欢洛老师,没想到你也有落井下石信口开河的一天】
【前面的带着你们的法制咖giegie滚吧】
【讲个笑话,警方盖章的法制咖也能洗】
“更详细的案情还不明,警方通报中明确的是知某见义勇为的事实,以及掌握了林某宇和沈某瑄的犯罪证据。作为刑法学讲师,作为公众人物,我的发声或许应该更谨慎,但我还是想在此先表达我的观点。”
“纵观历史,知情者无动于衷,有能力者袖手旁观,正义之声在最迫切需要时沉默,邪恶便会伺机横行。知某的做法,善良、勇敢,且正义。哪怕他遭受了诸多诋毁和误解,我希望他能不改初衷,向正义致敬!”
就在洛羽老师的视频冲上热门的时候,另一个爆料也在微博炸开。沈某瑄的站姐脱粉回踩,把当晚拍到的视频和照片发了出来。
从GRT基地走廊窗户视角拍摄到的视频里,可以清楚地看到,沈凌瑄面色绯红主动和林冠宇调情,两人在走廊热吻,然后林冠宇将沈凌瑄拉进了储物间。接着是知予带着键盘冲进去,沈凌瑄衣衫不整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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