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40(2 / 2)

加入书签

  “是跟那个安……”莫楚沅尽量克制住情绪,不把心底的失意表现出来,故意没有说出安思洁的名字,好让对方以为她早就不记得他青梅竹马女友的名字。

  “不是她,是别人,也是跟我认识二十多年的,我媳妇儿是个编剧,还得过文化部的桃花奖,她挺有名的……”丁骁在外人面前说起云槿,也是滔滔不绝。

  尽管他打死也不会当着云槿的面承认,他还是蛮佩服她的,心里也认为她是个才女。

  莫楚沅轻咳一声,并不愿听他说这些,她带他来,是想跟他叙旧,不是跟他开好媳妇表彰会。丁骁见她微侧着脸,当即意识到自己说的有点多,便止住话题。

  “你在这里还住得惯吗?我都住不惯,太干燥了。”丁骁没话找话的说。

  莫楚沅笑笑,“跟北京也差不多呀,北京每年春天也是这样,我们那时候去什刹海放风筝,风筝都能飞得老高。”

  “是啊,每次咱俩去放风筝,都会先去南锣鼓巷的文宇奶酪买份儿红豆双皮奶带着,玩累了再找家小店吃炒肝,日子过得也挺有意思的。”

  顺着她的话,丁骁也开始回忆了,回忆起他上大学的时光,再后来,他去了国外留学,就跟那些日子告别了,也没再见过她,如今提起来,恍然发现,自己也曾有过那样的青春岁月。

  “等回了北京,有时间的话,咱俩再一起去一次文宇奶酪吃红豆双皮奶吧。”莫楚沅先从回忆里跳回现实,可并不甘心就此结束这个话题,试探性的提出邀请。

  丁骁想也没想就道:“行,你给我留个电话,回去我找你。”

  男人在这种时候往往是粗心的,而且还是无心的,尽管他并没有真想着要去找她,却不会拒绝她。

  莫楚沅找了支笔,记下丁骁的电话号码之后,又细心的把自己的名字和电话写下来,纸条叠好递给他,看到他郑重的放进上衣口袋里,吐了口气。

  “咱们在这里还要待半个多月,你有时间可以过来玩儿,反正我一个人也挺闷的。我这里有电磁炉,可以给你做好吃的,中午你就别去食堂了,在我这里吃饭吧,想吃什么,我去超市买。”莫楚沅目光闪烁的看着丁骁笑。

  丁骁也笑,眼神发亮,“真的,你学会烧饭做菜了?我记得你那时除了煮面条什么都不会,不瞒你说,基地的伙食虽然不错,但我天天吃,都快吃腻了,正想换换口味。”

  丁骁是那种见了美食就特别容易没出息的主儿,一听人家留他吃饭,立刻兴奋起来。莫楚沅见他终于流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