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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事。
万俟疏天生反骨,就是要和他正面碰一碰。
在罗铭宇眼中,万俟疏就是每天对着电脑不知道在干些什么。他经营着花店,但对那些大公司的经营模式没有什么概念,在他的想象中,生意人总是要在外面跑来跑去,所以万俟疏就好像是在浪费时间。但身为舔狗,怎么可能质疑万俟疏呢?在他心里万俟疏肯定是在思考一个缜密的计划。
等到中午的时候,罗铭宇解下印着花店LOGO的围裙,回头对万俟疏说:“我们回家吃饭吧。”万俟疏点点头,等他把门锁了,两个人向家走去。本来他只是借宿,但他表现的太自然,所以现在就好像两个人是同居似的。
冰箱里存放着各种新鲜食材,自从万俟疏住进来后,罗铭宇就特别用心地准备每顿饭,试图让万俟疏吃的开心。他拿了虾出来,又准备做个南瓜。没过多久色香味俱全的两道菜就出锅了,接着他把电炖锅里煲着的骨头汤盛出来。
万俟疏帮着盛饭。两个人坐在桌边,气氛融洽,就像是结婚很多年那种感觉。罗铭宇给万俟疏盛了一碗汤,然后开始剥虾。可能是因为年龄大很多,所以罗铭宇特别喜欢照顾人,在家里几乎轮不到万俟疏动手,他都感觉自己要变成废人了。
“你别给我剥,自己吃。”万俟疏捏起一个虾仁,塞进罗铭宇的嘴里。
罗铭宇嚼着鲜香的虾仁,脸有些红。他喜欢万俟疏,但觉得万俟疏是不会喜欢自己这样的大叔的,所以只敢悄悄地照顾他,并不指望得到回应。他舔了舔嘴唇,刚刚万俟疏的手指无意间碰到了他的嘴唇,虽然只有很细微的一点点,但他像是被电击。对于万俟疏来说根本是没有意识到的一件事吧?
万俟疏吃了块排骨,幸福地眯起眼睛,感叹着:“你的手艺也太好了吧?也不知道以后谁会和你结婚,也太幸福了。不如你嫁给我吧,这样我就能一直吃你做的饭了。”
罗铭宇的心猛地一跳,不敢置信地看向万俟疏。万俟疏夹了块南瓜,表情平淡。
果然是开玩笑的。也对,万俟疏连三十岁都没到,青春活力的时刻,要喜欢也是喜欢同样的小鲜肉,怎么可能喜欢他这种四十岁大叔?
万俟疏突然抽出一张纸巾擦了下罗铭宇的脸。罗铭宇猛地往后缩了下,瞪大了眼睛看着他。万俟疏伸出另一只手捏住他的下巴,仔仔细细擦了擦:“沾到汤了。”
罗铭宇回过神,抢过纸巾慌乱地抹了把嘴:“我自己来好了。”
“下午我要出去一趟。”万俟疏想要去看看有没有适合的商铺租下来用来开公司。至于团队他打算直接去别的公司挖人。
他发现这个世界还没出现过选秀类节目,艺人出道都是通过签经纪公司,然后寻找机会出作品。选秀节目绝对是个成功的综艺模式,自出现后经久不衰,一直饱受观众喜爱。
这段时间除了炒股,他还了解了一下这个世界的娱乐产业发展状况。当然除了打定主意当主业的娱乐公司,他还投资了几家富有潜力的公司。
罗铭宇永远都是对万俟疏无条件支持、信任的,所以吃完饭后,他和万俟疏分开前还问了晚上想吃什么。万俟疏点了几道菜,然后打车去了商业区。这块地是老的商业区了,房价比新建的商业区便宜,但各种设施都很健全,他很满意这里。挑办公室很不容易,他兜兜转转花了好几天,结果无意间发现了一家小型娱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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