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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哥?!!”

  “嘟嘟嘟……”

  电话挂了,洪海琢磨片刻,又给绍阳打了过去:“绍阳,你今天去我说的那家药房买保健品,见着老板长什么样没?”

  绍阳说:“见着了啊,二十五岁到三十岁之间吧,身高比我高一点点,戴副眼镜,长得挺斯文的。怎么了海哥?”

  洪海想起来,好像许恒轩上四年级那会儿就戴眼镜,因为这小子没什么人管,所以看电视的时间总是特别长。不像他,看超过半个小时,他的魔王大哥就站他跟前儿幽灵似的瞅他了。他堂哥在他满十六岁之前从来没跟他动过手,全都是精神威压!

  扯远了,难不成药房老板就是许恒轩?!

  但是就算那样,他大哥也不至于维护至此啊。除非……

  妈妈个咪啊,所以这是……当年被我骗过的小兄弟很可能要成为我大嫂?

  洪海被自己的想法吓一跳:“绍阳绍阳,你赶紧着,你去给我打听一下你今天去过的那家药房的老板是不是叫许恒轩,如果是,你最好能再了解一下看看他跟大当家的是怎么认识的。千万要谨慎不能让大当家的知道。”

  绍阳“啊?”一声:“海哥你说的许恒轩不是你小学同学么?你干嘛不干脆自己去药房看看?”

  洪海怒:“大当家的说了最近我不能见这人!你快去快去!有消息立马给我回信!”

  绍阳只得又去药房那儿打听,而洪海挂了电话之后,则沉浸在了一种莫名的囧境里。

  我的未来大嫂有可能是被我骗过的小兄弟,小兄弟他叫许恒轩……

  洪锋一直相信万物皆有缘,而这也是他当初搬来现住这个小区的原因之一。他觉得他既然可以跟路宁以那样的方式相遇,后期又有了一些重逢的契机,那么也不是没有发展起来的可能性。

  没想到他对路宁还只处在稍有好感的阶段,路宁就已经有了男朋友。他当时还一度觉得这别墅真是白买了,环境没说特别好,大小也没能达到他预想中的实际要求。但是现在他发现,这别墅买得真是太值了。

  他和路宁才认识几年啊?他和许恒轩的缘分却是从十六年前就已经开始。

  不得不感叹缘份真神奇。

  洪锋处理完了公事,一身轻松地回到家里,琢磨着怎么把龙珠还回去。

  本来他在回家的路上想着是把他那儿的,本该属于许恒轩的书还给许恒轩。但是看到内页上稚气未脱的“许恒轩”三个字,不知怎么就脑补了一个文文静静的小少年用心一笔一画在心爱的漫画书上面写下自己的名字。

  突然就不太想把许恒轩的漫画书还回去了。

  洪锋弓起手指在桌案上敲敲,最后选择在堂弟那儿拿来的新书上写上自己的名字,然后送给许恒轩。

  如果许恒轩不喜欢,大不了再换回来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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