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85页(1 / 2)

加入书签

但在跟余风交往的时候,他发现爱这种感情是不同的。多年来,他找回了些情绪,交友、待人没问题,唯独爱太不同了,本以为相处感觉合适,他们可以试试,真正开始交往后,沈钰敏锐的发现了不同:自己依旧是个病人,不是正常人。他也想用真心,但是他找不到,找不到适合恋人的爱在哪儿,面前是余风日益疲惫和神伤的脸,沈钰想,他没办法与普通人恋爱。

言进是个意外。

如同沈钰花了多年,用点点滴滴学习来刺激自己麻木的心,一点点恢复情感,言进用了多年,让沈钰来感受什么叫喜欢,什么叫爱。余风很好,但他只是沈钰人生里的过客;言进并不完美,但他成了沈钰生命里不能缺少的部分。

般配和天作之合等词有时候听起来玄妙又俗套,但在茫茫人海里,大约终有那么些人,用他们自身的经历向你展示,世间真的存在天生一对。

沈钰是个难搞定的人,他自己也知道。如果言进只追求一段时间就放手,沈钰会揣着他那颗麻木的心,继续踽踽独行,但言进偏偏不,他把自己的爱成功填进了沈钰心里,点燃了沈钰苦寻不得的感情,他找到了自己的爱意,从此他心底不再是一片灰烬,也有了属于自己的光明。

言进是他的一生之幸,没有他,就不会有一个懂得爱情的沈钰。言进花了这么多年,这么多年啊沈钰心叹:傻子。

屋外,院子里的灯还亮着,路灯也没灭,沈钰借着窗户透进来的点点微光,安安静静看着言进的睡脸。言进的英俊之所以给人锋利之感,是因为他的骨架,鼻梁高挺,眉眼深邃,面部轮廓分明,有些人骨架虽高,却过分瘦削,瘦削到寒碜孱弱,言进不是,他沉稳有力,英气逼人,让人看着就觉得男性荷尔蒙十足,会激起人慕强的念头和安全感。

沈钰从被窝里伸出被捂得暖烘烘的手指,轻轻在言进鼻梁上点了点。

言进没醒。

缺情少欲十来年的沈总在言进身上找回了无限的乐趣,就这么个小动作,他都能乐上一回,让人想象不出他十来岁时,还是个跟自己死命较劲儿过日子的无趣之人。

沈钰张张嘴,朝着熟睡的人无声比口型:我的。

论占有欲,沈钰绝对不输给言进。也难怪外面某些人会误会,会觉得言进被沈钰玩弄于鼓掌间。因为沈钰确实是个霸道且强势的主,只是面皮唬人,东西都在骨子里,在沈钰手底下吃过无数次亏的人深切明白这点后,实在想象不出这人真心柔软的模样,总会觉得他每一次柔语背后都藏着坑,坑里都是刀子。

红颜白骨,沈钰生了红颜皮囊,拿白骨做刀,伤人伤己,如今心重新跳动,裹了血肉,他也懂得收刀,护着自己了。

不护不行,谁让这颗心不仅是自己的呢,他可舍不得让言进难过。

少睡一两个小时,沈钰白日里精神却不错,白日里在公司处理事务也很有效率,竞标成功后,项目也是由他来负责,方案他老早就有了,因为这次标本来十拿九稳,列列清单不是什么难事,抽空做,不费什么功夫。

公司里已经传起了胡武冠的流言,有人的地方就有八卦,更何况还是个大瓜。沈钰倒不担心兰姨会原谅胡武冠,她不是那种性子的人,出轨这事儿对她来说没有妥协和谅解的可能,退一万步说,就算兰姨真放过胡武冠,沈钰也要胡武冠在这次玩完儿。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