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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简先前一路从停车场跑过来的,自然知道距离有多远。
他见秦祝走得还挺稳,想想结账那会儿和店员聊了两句也很正常,感觉对方这状态只是吃嗨了加一些酒精作用,也就放心地离开去停车场取车了。
太黏着也不行,之前打拳的时候把他举起来,他不就生气了。
快去快回,应该不能有什么事。
作者有话要说:
*
明天开始更新时间从中午调整到晚上。
第38章
一月的风相当硬,冷飕飕的,蛮不讲理。
秦祝再度从炸鸡和薯条都超级好吃的店里出来时被吹得打了个哆嗦,连忙紧了紧围巾。
他穿得很厚实,倒不是怕冷,是忍受不了挨冻的感觉,只想让体表温度处于最舒适的状态。
就像姚春,一个家乡地理位置偏南的精致男孩,大冬天的依然偏重有型有款而不是保暖,难道是因为完全不怕冷吗?不,是因为他能忍。
秦祝才不忍,就要穿得暖暖的、吃得饱饱的,不对,不确切了,是吃得满意吃得痛快吃得开心。
千里迢迢来吃薯条是精神追求,升华了!
感觉再不快点走打包的东西要凉了,秦祝加快了脚步,店门口有灯饰拱门,停不下车,走到车道旁,发现丛简还没过来。
这么慢?
秦祝决定给对方打个电话。
之所以要特地做个决定是因为他把手机放包里了,今天的外套口袋有点小,放手机再揣手不舒服——哎?
手冻得有点木,拉拉链用力过度,把上面挂的东西扯掉了,而它一下子就飞了出去。
秦祝本身不喜欢在书包上弄什么装饰,那个小挂件是发小送的,就挂在拉链头上了,也就是说,必须得找到、捡回来。
也行,边找边等丛简来吧。
路边的停车位非常紧俏,也不知道都多早过来的,能停在这……秦祝弯着腰找半天,正怀疑会不会滚到哪个车下面去了,终于在路灯下的一台车旁找到了。
他把挂件捡起来时面对着车,余光瞥见车窗玻璃上不止自己的影子,还有人正鬼鬼祟祟地矮着身子靠近。
轮廓过于熟悉,他根本没被吓到,而是边挂挂件边转身问:“你怎么才来,车不好出?你车——离这么近干吗不……”
秦祝的注意力主要在书包上,下意识一躲,背后是车躲不开,不留神肩膀撞了下对方。
哪成想人家比他更用力,反倒撞得他“咚”一下碰到了身边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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