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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也慢不到哪里去,而且清静,咱们三个在后排一坐,多么自在。”
“那我宁愿走着过去。”
“这话我倒是信。昨晚见识过了,你确实是脚力惊人。”
傅燕云皱了眉头看着他,看了几秒钟后,一点头:“好,那就坐汽车。”
葛秀夫对着身旁保镖下令:“出发!”
这一行人就此离去。月台上依然乱着,柳笑春在一根柱子旁站了,遥望着薛如玉帮李白蕖拎手提包。薛李二人二十年如一日,一直维持着极其纯粹的浅薄友谊,因为各自都确定了自己从对方那里绝对捞不到一毫好处,对方从自己这里也绝刮不走半个铜板,所以内心充满了安全感,一点宿怨都没有,只要一想起对方那个人,心中便会涌出许多美好的回忆,譬如一起吃,一起喝,一起赌,一起逛堂子等等。
她百无聊赖,正看着薛如玉发呆,身边忽然跑来了个气咻咻的活物。她扭头一看,认出对方是李家那个狼崽子李毓秀。
李毓秀前几天时来运转,在饿得潜入厨房偷剩饭时,偶然被他三叔兼父亲撞了见。李白蕖先前忙着和骨肉至亲们战斗,忙得都忘了这个儿子,这些天李家的战火终于平息,交战几方发现再斗下去就只剩下抡刀互砍了,便恢复理性,决定谈判,把卖老宅的钱分一分,然后各自成立小家庭去。
也正是因此,李白蕖才有了闲心带妻儿前来北戴河避暑,也有了多余的感情,能够怜爱了李毓秀——这个夏天,李毓秀的个子蹿了起来,袖子和裤腿全都短得吊着,露出的小臂和小腿瘦成了骨头棒子,大脚趾头还把鞋头顶了个窟窿。
李白蕖一动感情,李毓秀就得了两身新衣服和一些零花钱,自己跑去小馆子里吃了好几顿大鱼大肉。这回出门去北戴河,他也打扮了一番,上穿短袖衬衫,打着领结,下穿西式短裤,配着及膝的长袜和皮鞋,是大号学童的装束。一口气从二等车厢狂奔过来,他在柳笑春身边停了,气喘吁吁的往出口看:“那是傅燕云吗?”
柳笑春见的坏人多了,并不认为李毓秀坏得特殊,他问她就答:“是。”
“他也来了?”
“来了呗。”
“他不坐火车去海滨吗?”
“都出站了,想必是不坐啰。”
李毓秀收回目光,也不去帮他三叔搬运行李,只和柳笑春站在一起,不是因为柳笑春特别的美丽,只因为他认为柳笑春是个堂子出身的坏女人,不是什么好东西,和自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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