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页(1 / 2)
玩儿的一手血色浪漫,把小赵吓的肝儿颤,当时小赵甚至想让他乐哥去公安局备个案。
“裴大头,”烈日下,裴乐的怀抱热情似火,烤得程易满头大汗,“能不能进车里说,你他妈吃猪饲料长大的吧?劲儿那么大。”
裴乐曾经很讨厌裴大头这个绰号,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从小就头大,脑袋和身体比例不成正比,跟同龄人比起来,他的脑袋能比别人整整大一圈。
在他父母没出事之前,家里的亲戚每次看见他都会真心夸赞:这孩子,一看就聪明。
这么被夸了几年,裴乐也觉得自己很聪明,直到遇到程易,聪明这个词被对方换成了傻子。
两个人第二次遇见,裴乐身上穿着程易的衣服,一件外套直接从脖子盖到了脚脖子,让裴乐度过了一个安逸温暖的春天。
春末夏初,裴乐手上拿着讨来的馒头正准备大快朵颐,没想到程易从天而降抢走了他的馒头。
那时候裴乐想,什么英雄都是从天而降的?都是骗人的,从天而降的不一定是英雄,也有可能是仇人。
虽然裴乐身上还穿着程易的衣服,但他还是为了一个馒头追了程易一个上午直到追到程易的台球室里。
裴乐用事实向程易证明了一句话——世上无难事,只要肯坚持,裴乐的鞋在无数次追赶中不知道落在了哪里,身上的衣服已经脏的完全看不出颜色,脸上的泥厚的都能种花,脖子细的看起来像是承受不住他那个脑袋。
可就是这么一个身体瘦弱的小东西,追了程易整整一个上午,程易也很惊讶,他抢裴乐包子完全是为了报衣服的仇,裴乐留给他的内裤勉强维持住了他最后一丝体面,可程易原本可以更体面。
“这该不会是个傻子吧?头这么大。”程易当时真的这么以为。
裴乐开始不应,后来程易又换了几个绰号裴乐就应了,程易起绰号的本事跟他妈瞎子摸大象一样,你永远不知道下一步这瞎子会摸哪儿。
当然,只能程易叫,别人要是敢叫这三个字,裴乐立马可以让他见识见识什么叫做铁头功。
太久没听到这三个字,一出声裴乐眼眶立马就红了,
裴乐一直认为自己应该恨程易,因为程易拯救了他,再给了他无数希望和未来后又轻而易举的抛弃了他。
都是抛弃,和他母亲那次不一样的是,7岁的裴乐和18岁的裴乐,思想高度上存在着一条难以跨越的鸿沟。
裴乐恨他妈是因为他妈不负责任,生了不养,裴乐一直认为,他妈之所在在他爸头七过了刚好自杀是想让他爸鬼魂回来的时候两个人好在黄泉路上搭个伴,要是和阴差关系处的好,甚至还能一起投胎。
有时候裴乐又觉得自己不应该恨他妈,至少事实是因为他妈的自杀才导致裴乐遇到程易,在经历过父母双亡,家里亲戚落井下石之后裴乐一直觉得自己的内心应该像石头一样冰冷,他早就明白了,在难事当头的时候拜菩萨没用,拜父母没用,拜程易,一定有用。
“哥,我好想你。”裴乐长大了,不听话,不想放开,他一遍一遍的告诉自己,程易回来了,程易就在他面前,他现在抱着程易,人生还是充满希望且一片光明,以前的事情都不重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