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页(1 / 2)
简舒华:“没什么,被她上了一课。”
林之谚「哦」了一声:“大队长留我们吃午饭,你觉得呢?”
简舒华点点头:“好。”
第33章
◇
若是失去了外出的自由,那昂贵的别墅,与监狱也无异。
午饭是西红柿蛋花汤与包子馒头, 这样简单的食品,在这个小村子里也已经是相当奢侈的了。
虽然饭菜简陋些,但在简舒华看来却格外好吃。
对他而言, 家常菜反而是最少见的。
西红柿蛋花汤温热又酸甜,一大碗灌下去, 身上出了一层的汗,却不黏腻, 感觉上十分通透, 好像毛孔都舒张开了, 在炎热的白天十分舒服。
吃完饭没什么活动安排,简舒华正打算出门随便走走,才从大队长家里出来没两步,就看见一个脸蛋脏兮兮的小男孩站在不远处看着自己。
他的眼神直愣愣的,带着渴望。
简舒华很少看见这样的眼神, 他顺着小男孩的视线方向看过来,发现原来是自己手上的包子。
大队长家包的包子与早餐店里吃过的不大一样, 尽管只是素馅, 却又很香。
是食物原本所具有的香气,而非盈利的商铺卖的那种千篇一律厚重调味的香气。
于是简舒华出来前拿了一个,准备边走边吃。
小男孩也注意到他的目光,但眼神仍是裸的渴望, 他与简舒华对视一眼,很快又继续盯着那个包子。
他的脸上有一种很直白的欲望。
简舒华弯下腰,把手里的包子递过去:“想吃吗?”
小男孩飞快地接过来,再次看看他又看看包子, 狠狠咬了一大口, 狼吞虎咽的模样像是饿了好几天。
“二狗, 谢谢呢?”大队长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小男孩像观察敌人似的又看了简舒华几眼,嘴里塞得满满的,含糊不清地说:“谢谢。”
简舒华冲他笑笑:“不客气。”
随即直起腰来。
“他家是我们村上最穷的,您别见怪,”大队长说,“他平时都吃稀饭,也吃不饱,看见别人手里的就馋,你看他这个个子,都七岁了,还跟人家四五岁的小孩似的。”
他若是不说,简舒华还真看不出来这孩子有七岁。
太瘦太小了,别说四五岁,就说是三四岁他也相信。
林之谚拄着拐跟出来,村里的路凹凸不平,蔡新洋本来想给他推个轮椅,没两下就放弃了。
他的原话是:“我看能给我颠出脑震荡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