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107页(2 / 2)

加入书签

商俞心里登时又不是那么畅快,拿过她盘里的虾,替她剥好码在空碗里。然而商俞出生头一回做替人剥虾的活儿,修长匀称的手如同打结似的,一只虾勉勉强强剥完,孟朝茉那边自食其力已经拆吃入腹三只。

还干脆跟他说:你不用帮我剥,我自己来。

商俞动作一滞,复又继续,顺便给自己找台阶:我吃好了,反正也闲着。

不料孟朝茉紧接回:要不你先回去吧?我们住的地方离这儿就隔了一条街。你应该还记得路吧。

两人是步行而来。

商俞自然记得清晰。

但,要他先回去,难免有种四下岑寂,万事落空的钝痛感,他的虾剥了一半,一时没了动作。

孟朝茉坐在他对面,也是察觉他坐塑料椅子不舒坦,并不像在某些高档餐厅那样放松自在,甭管是招牌烤串还是清汤面,都粗略吃几口便不再动筷。

打小口味娇气、挑剔惯,要他一时适应也不大可能。让他在这等她、备受味道熏扰,着实不大厚道,所以才干脆提出让他先行回去。

不料商俞面色霜重,被击中似的惨白。

孟朝茉以为他要说些什么,但对方也只是捏紧了玻璃杯壁,侧颌生冷,辨不清情绪的语气:大晚上让你一个人回家也太不合适。

但从这刻起,这顿晚饭便不再有原先的融洽。

孟朝茉草草结尾,擦完嘴拭净手起身说:我好了,我们回去吧。仿佛生怕他多等半刻会不耐。

归家途中,人行道绿植葳蕤,而现在正逢春夏交接之际,路边白日匿迹的蚊子全在这时候跑出来收过路费。

逮着裸露手臂或脚踝则是一口。

商俞自从烧烤店出来,单手抄在裤袋,周身低气压萦绕,直到孟朝茉抬手挥蚊子,他才或冷或淡开腔:我去买驱蚊液。

说完进了路旁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

孟朝茉挂在嗓子眼的不用还是没说出口。两人今晚的晚餐因她那句让他先回去的话而意兴阑珊,她总不好再说这种过于生分的话。

毕竟说了可以做朋友,过分推拒反而显得不太坦荡。于是也就随他去。

然而驱蚊液买来,孟朝茉也未用上。

因着到后来才发觉,那群蚊子实则是奔着商俞去的。他手背被叮咬后,浮起的红肿有半个硬币大小。

尽管如此。

商俞半点儿也不肯用那瓶驱蚊液。

甚至在孟朝茉开锁进门之前,把未拆的驱蚊液递给她,我不在了,蚊子总会咬你。

用的那只右手,被叮有足足三下。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