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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月底的时候他从县城回来,路上遇见她。

其实是走近才认出来的,她还是那么瘦小,看着干巴巴的,穿着一件红色的上衣一条藏青色的裤子,裤子上还打着补丁,一双新布鞋,手里挎着一个小包袱,跟在一个男人后面快步的走着,那男人看着比她大不少,也没有人送嫁。

当时的她脸上一点没有嫁人的娇羞跟喜悦,只有迷茫跟无措以及对命运的妥协。

两人视线还对上了下,可惜她似乎并没有认出他来,就这么擦肩而过再也没见过了。

后来他没考上大学就去了部队,再后来动乱开始了,他在部队立了功,提了干,后来受了伤又退伍当了一名公安。

那天在县民政局门口之所以那么问是因为回家听他妈说隔壁村老孙家的小闺女又干了件大事,老彪悍了,带着娘家人把打她姐姐的无良姐夫给敲断了一条腿。

在这个十里八乡的,关于老孙家的小闺女的谈资不少,知道的人也不少,因为她是他们那一代第一个离婚的女的。

第一个离婚的男的是他。

当时在民政局门口他们吵架喊的话他听到几句所以猜到可能是就是老孙家的小闺女了。

他是在扶着她起来的时候认出她来的。

虽然十几年不见她的精气神变了不少,但五官还是没什么太大的变化,林城一眼把她认出来了。

她装晕他一眼就识破了,当时还感慨这人再也不是当年那个捂着口袋大哭说要给自己攒钱买红布做嫁衣的小可怜,也不是红着眼眶挎着包跟在男人身后一副认命不知道未来在哪里的姑娘了。

当时林城还在想,这得吃多少苦经历多少磨难,一个人的性格才能发生这般翻天覆地的变化?

不知道为什么,林城当时心里就有些涩涩的。

这命运啊,有时候就特么的恶心人,一个好姑娘偏偏遇不到一个给她归宿的好男人

玫瑰之所以带刺,也是被环境所迫。

见林队长看着她半天不说话,孙红梅在他跟前一挥手:嘿,林队长,回魂了。

林城尴尬了下,再看孙红梅的时候眼神就多了一些闪躲。

我先走了。林城说完就要走

哎孙红梅一把抓住他:你还没说我们以前哪里见过呢?林队长你今天要不告诉我,我这心里就跟猫抓的似的,等下睡觉都睡不安稳,到了京城干活都得惦记着。

林城笑了笑,也没什么不能说的,于是就坦然的道:你应该不记得了,都十几年前了,六几年,当时我们都在镇上窑厂搬砖,有一次路上回去遇到几个流氓要咱们把钱给他们,你捂着口袋说不能给,那钱你要留着买嫁衣。

随着林城的诉说,孙红梅也想起了那一段她不愿意想起的往事。

他说的搬砖啊被流氓拦着买红布做嫁衣这事她都记得,可就不记得当时的人里有他。

他说的一点不差,那肯定就是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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