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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含蓄的说辞,大胆点就是抓回来这样这样, 那样那样。
余遥就喜欢他的手, 每次无论做什么,接吻还是别的, 都会顺带折腾折腾他的手。
有时候亲,有时候吸口允, 还咬过一口,他现在手腕处还有红痕。
多了些青紫和嫣红,那只手更好看了。
余遥特别喜欢撸起他的袖子,看他那处的痕迹。
就像在观摩自己的杰作和一件艺术品一样, 心里充满自豪。不仅因为自己对他干了想做的事,还因为这个出色漂亮的男人属于她。
都是些悄摸的小心机和爱好, 干的很隐秘,方堰并不知情,他有时候很迟钝的, xp这个东西对他来说太前卫, 他理解不了, 大概只以为想拉他的手腕吧。
她回回都是先撸起他的袖子, 然后握在裸露的手腕处, 所以目前为止,这还是属于她一个人的小秘密。
【春暖花开:这样啊。】
方堰退出去,到相册里找在酒店谈生意之前截的图,又看了一遍余遥前面的言论,和现在的对比了一下。
无论哪一版,有一件事他是确定的。
余遥很喜欢他的手。
方堰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这个部位,纤长均称,骨瘦骨瘦。
跟了他太多年,他其实判断不出它是好看,还是不好看。
倒是有人夸过,逢场作戏的场面话,他自己也会说,就算对方真的谈不上出彩,也能夸出花来,所以他从来没当回事过。
大家也不会揪着不放一直提,只随口带上一句两句而已,余遥还是第一个那么热烈又真诚的表达出喜爱之情来。
方堰举起手,微微侧了侧,看到了腕骨位置,有一个牙印,两侧深,中间浅,很明显属于余遥的。
她有两个小虎牙。
手背、大拇指接掌的地方、手腕处都有她留下的痕迹,中指第一骨节的位置被她嘬破了。
另一只手上也有印记,两只手不同程度受损。
这么看的话,她果然很喜欢。
越喜欢,停留的越久,停留的越久,伤得越重。
方堰莫名想起了另一个位置。
他伸手捂了一下。
三天了,还没好。
【樱桃小完犊子:艳艳啊,你今天还要去老宅吗?】
方堰回了她。
【春暖花开:不去,回公寓,怎么了?】
【樱桃小完犊子:是这样的,我晚上有点事,不能接你了。】
这句话被她删掉了,如果她不去的话,艳艳会被别人接走,坐在别人的副驾驶座上。
她的男朋友,被别人打包带走算什么事?
【樱桃小完犊子: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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