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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姆暗暗松口气,“我可以请启明星的老板亲自取走这束花吗?”

还好及时送到了,他想。

启明星工业区内部的生活区就有一家花店,但从打包到送达不可能只花这么一点时间,能及时送到,是因为提姆每天都会在那儿定两束花,并做好保鲜措施,但从不让他们送出去。

——他知道自己和罗茜的关系还未亲近到一定地步,而将花束送到对方的公司,不仅仅是追求,也带有宣示主权的含义,如果他追得太紧,罗茜只会后退。

好在他等到了机会。

这是一束饱满的白色郁金香,无论是谁,只要她没有花粉过敏,收到花都会很高兴,罗茜的声音轻快了许多,不像电话刚拨通时那样低沉:“但这是你给我的礼物,我的还没送出去……”

“那么,我可以邀请罗茜·斯佩德女士陪我散步吗?”

在罗茜迟疑之前,他补充道:“隔着电话就好,哥谭现在已经是夜晚了,雨停了,空气很清新,是散步的好——”

他可疑地停顿了一下,丢出飞镖,飞镖自带的电流击中了某个拦住独身女士的混混。

“是挺适合散步的。”

“噢,我还以为你在打搏击游戏……”罗茜捧着花离开公司,她发现久坐果然需要站起来走走,山风一吹,头脑都清明了许多,“我在园区里,旁边就是员工孩子们的学校,他们正在踢足球——”

她没说这些踢足球的小孩有的不止一只手,有的皮肤是红色,还有的在天上飞并且能隐形。

提姆安静地听着,靠着制服皮肤的滑翔功能,他于哥谭上空俯瞰着这座繁荣又黑暗的城市,灯光落在水面上,波光粼粼。

“我在花园路,有人在拉大提琴,”他并没有说他认识那个拉大提琴的家伙,他断了三根手指,加入过帮派又离开了帮派,他也没说花园路的别称是犯罪巷,“挺好听的。”

他在屋顶停留了一会儿,让婉转的琴声从哥谭角落传到纽瓦克郊区。

罗茜捧着花与偶遇的员工们打招呼:“我看到学校的体育老师了……他和家人们都住在这里,他的小女儿喜欢鸟,她养的鸟儿们总在白天飞走,但晚上就会回到他们家。”

她看到“小鸟”突然变成了人,那分明是哈桑先生的女儿。

……唔,哈桑知道他的女儿经常去别人家里假扮宠物吗?

小女孩的欢笑声与鸟叫声清脆的混在一起,罗茜没意识到她也不自觉地露出了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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