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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其实我方当事人一开始生产了一批服装,原告方派了专业人士进行验货,其指出我方当事人生产的服装颜色与其要求不一致,要求重做。但并未提出面料不符合他们的要求,我方当事人在未更改任何面料的情况下,进行了重做,但原告方在第二次验货时,才提出面料问题,那么我是否认为,根本就是原告方不想要这批货,所以才鸡蛋挑骨头?

稚言回驳道:我的当事人派了人员验货,在第一眼看出色差之后立马责令返工重做,并未检验其他项目,但无论第一次还是第二次以次充好,都严重违背了买卖过程中的诚信精神。

陈威道:但是据我所知,原告方已经找到了另外一家工厂生产这批服装,那是不是更加说明,其实原告方早就不想跟我的当事人合作,却没有提早告知,而是选择在货物完成后挑毛病拒收。

审判长看向原告席,原告,你是否在跟被告合作期间,另外寻找了工厂生产?

陈欣妍道:我们做服装行业的,讲求的是时效,我这批服装是春装,一月底就要上市,但是被告却不肯配合按照我的要求重做,在沟通无果后,我才决定另外寻找工厂。

陈威道:所以说,原告根本没想过接受我的当事人这批服装是吗?

稚言觉得再这么吵下去,也没有一个结果,现在最有力证明双方买卖质量约定的是她手上这份质量保证书,但是这份质量保证书被找到的时间实在太蹊跷,并且她也知道陈欣妍的为人,伪造证据也不奇怪,她如果盲目相信她当庭提交这份证据,那如果是假的,后果会很严重。

稚言道:审判长,我今天临时得到一份新证据,但我需要时间整理并提交。

审判长一时难以做出判决,跟旁边的两位审判员商量了一下,决定暂时休庭,改日再审。

从法庭出来,陈欣妍一直黑着脸,直到进了电梯,她才质问道:稚言,你什么意思?什么叫需要时间整理再提交,如果你刚刚甩出那份质量保证书,这场官司我们就赢了!

稚言轻飘飘看她一眼,被告咬定自己没签这份保证书,就算我提交了证据,他们也会反驳说这份是伪造的。

陈欣妍道:所以你还是不相信我?觉得我提供假的证据吗?

其实我相信你没用,你搞清楚,法官相信才有用。这份质量保证书如果是真的,那么我送去鉴定机构鉴定,有了鉴定报告,那么对方怎么也赖不掉。

电梯抵达一楼,稚言出了电梯,陈欣妍跟了出来,这有什么好鉴定的?

怎么没有?稚言停下脚步,看着她,这份保证书是真是假,只要通过痕检鉴定,就能推算出公章真伪,盖章时间,朱墨时序,也就是盖章和打印的先后顺序,从而判断这份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陈欣妍咬着后牙槽,说来说去,你还是不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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