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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与糖罐子一样,都等着吃喜庆美味的盆菜呢!

弘历看向傅丹薇,脸上的哀伤浓得快要往下掉,喃喃说道:她还那么年轻,我还清楚记得我们当时在一起时,好似就在眼前一样。丹薇,我再也见不着她了。

傅丹薇真是大开眼界了。

先前他怒气冲冲离开,转瞬间他就跑到她面前来诉哀思。

他这份深情,实在是令人难以捉摸,寻常人估计无福消受。

傅丹薇垂下眼帘,掩去了眼里的嘲讽,淡淡说道:爷,人死不可复生。不如,您给她写诗悼念她吧,这样的话,她就永远活在您的笔下了。

第三十一章

傅丹薇甚至很体贴, 准备好笔墨纸砚摆在了炕桌上。

厨房里送来了晚饭,砂锅的盖子一揭开,浓香四溢, 别说糖罐子与永琏, 连傅丹薇都忍不住肚子咕咕叫。

堂屋里,母子三人在热热闹闹吃饭。

暖阁里,弘历呆呆看着炕桌,在悼念他逝去的所爱,或者他曾有的年少时光。

糖罐子最喜欢吃鹅掌,炖得几乎化掉的鹅掌,吃起来软糯不说, 只要轻轻一抿,骨肉就分离开来。

最最令她喜欢的,还是抓过鹅掌的手指,像是被胶黏住了,要用些力气才能分开。她小手指不断张开,又合上, 玩得不亦说乎。

傅丹薇舀了些汤汁, 拌在永琏的饭碗里:这样更好吃, 你尝尝看。

永琏舀了一勺吃了,几乎笑弯了眼, 不断点着小脑袋:比红烧肉汁拌饭还好吃。

红烧肉汁拌饭, 傅丹薇能吃一大碗,她喜欢浓油赤酱甜口的红烧肉, 不过热量实在太高, 平时她克制着, 只让厨房做过一两次。

永琏与糖罐子喜欢吃红烧肉, 不但香,还甜滋滋的,不用傅丹薇劝,兄妹俩自发就能把一大碗饭吃得精光。

盆菜比红烧肉要健康,既然永琏与糖罐子都喜欢,傅丹薇打算以后多做几次。

对他们母子三人来说,兄妹俩聪明伶俐,平安着长大,她能安然无虞,而且事情都在掌控之中,每一天都值得庆贺。

要是有鲍鱼就好了,没有鲍鱼,总归少了些风味,这就是眼前傅丹薇最大的遗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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