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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睡觉前唐麦拿了五块钱给唐粒:这钱不能让你出,回头我找妈要回来。

唐粒想说算了,本来她买肉也是为了吃,她的消费观念跟这个时代的人不一样,没钱可以想办法挣,但吃穿用度上在能力范围内肯定不能亏待自己。不过她想着目前还得维持着原主的人设,于是就接了过来。

唐玉在帘子另一边喊:野丫头,明天再去买肉!

没等唐粒说话,唐麦已经呛上了:一边去,想吃肉还喊野丫头,唐粒你别理他。

唐玉不敢惹唐麦,不吭声了。

唐粒其实挺喜欢唐麦这种个性,泼辣爽利,厉害是厉害,自己不吃亏,也不占别人便宜,挺好的。可惜按照书里的剧情,她结婚后没多久就离了。

由于那本书是围绕章雪写的,唐粒只是个配角,唐家其他人就更是配角的配角,唐麦离婚的事书里只提到过一句,不知道具体怎么回事。

当然,也不可能因为以后会离婚就劝唐麦别嫁,劝也没用,唐麦也不可能会听。毕竟眼下看她这婚事是很好的,赵英杰工作好,脾气也温和,他家里经济条件也可以,各方面都没得挑。

未来的事情未来再说,眼前头等大事是赚钱。

周末一大早唐粒就坐上了安县县城开往市府的客车。那种支了油布的拖拉机她实在坐不惯,颠得屁股疼,客车车费贵一点,人也多,可至少平稳些。

她没经验,去得晚了,只能挤在走廊里,干脆就站在驾驶员旁边,一嘴一个大哥,跟人聊了一路,中途在白水镇下车时,驾驶员已经笑着喊她妹子了。

到了白水镇才知道这天正好是集日,农贸市场里人山人海,到处都闹哄哄的,吆喝声,议价声,呼喊声,充斥着各种声音。

有意思的是,大家用的是附近几个乡镇截然不同的方言土话,常常是鸡同鸭讲,说着话还得比手势。

唐粒捂紧口袋挤进人群,找到几摊卖带鱼的问了问价钱,价格都还不错,比安县菜市场里的便宜多了,东西也好,带鱼的鳞片都雪亮雪亮的。

她正货比三家,忽然看见一个高大壮实的男青年扛着竹筐走过来,男青年长得浓眉大眼,看着有些面熟。

男青年走到卖海产的摊子前,将竹筐放下,摊主笑呵呵地打招呼:津哥,辛苦了啊!俩人说笑了几句,摊主数了钱递过来,男青年收了钱,打声招呼就转身往外走。

Jin哥。

唐粒脑海里突然蹦出一张英武而威严的脸,跟男青年仍带几分少年气的脸渐渐重合她眼睛一亮,转身就去追,可人实在太多了,等她挤到外面,男青年早没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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