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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有些后悔:“早知道味道这么好,就该全买下来。”

“虚不受补。”苏清之瞄了一眼王博, 十分的, 这是大补之物。”

王博:“谁虚不受补了?我很健康。”

王博只差狂拍胸口证明自己很强大了。

苏清之:“反正我们吃这一锅吃不完, 思博兄回去的时候,记得给嫂夫人带点。”

“嗯, 知道了。”

别看王博总喜欢母老虎、凶婆娘的称呼李氏, 实际上真的只是嘴巴上叫喧得厉害,心里还是挺敬重李氏的。当然这和李氏本性彪悍有关, 敬重归敬重,王博主要是怕。

一顿别开生面的炖羊肉吃完, 王博又在苏清之的新家待了一会儿, 才慢悠悠的打道回府。很快到了离开老家的那一天。如王博所说的那样, 他准备跟着苏清之一起去京城做生意。

有苏清之作为庇护, 王博这位狗大户,定然能够很好的在京城待下去。不说其他, 最起码不会被人刻意的刁难。士农工商, 哪怕是灵异的古代位面, 商人都处于社会的底层, 生活富足也是如此。

就苏清之知晓的,一般商户人都喜欢做投资,比如说以翁婿的方式资助贫穷学子,妄想贫穷学子考中后,带着他们一起鸡犬升天。

当然了,这样的投资,赌的人品,看中的读书人女婿,人品不好,什么投资都会成空。

苏清之呢,也是有大把的商户想投资他。

但是吧,苏清之从来都不是一位循规蹈矩的主儿,他觉得与其牺牲婚姻换取优越的读书环境,还不如交好金主爸爸,王博给的,苏清之更接受得心安理得。

是朋友,也是可以等价交换的。

苏清之又不是只索取不付出。

这回上京,苏清之是准备去翰林院报道。因此并没有纯粹靠两条腿走,而是坐的马车。

是王博家的马车。

准备了两辆,一辆女眷坐,一辆则是苏清之和王博同坐。

很快,马车驶离了老家,沿着官道一路向北。

此时的天气很好,赞一句枫叶红似朝阳也不为过。过了两天,马车抵达一处县城,稍作休整,就继续上路。临近天黑的时候,路过一间茶寮。

王博闹着口渴,一行人就停下,进了茶寮。

茶寮的生意很冷清,有一对看起来像是祖孙的女子在忙碌。

年老的女子,暂且称一句老婆婆,她见来了客人,本想伺候的,但是吧,王博嫌弃她手脚不利索,干脆就准备自己动手。

王博身上有有钱人的通病,很是矫情。

出门在外,总算带着自家茶园产的清茶。这回上京,就带了不少自家茶园产的清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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