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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是个喜欢读书的料子。
“哥,还是算了吧。我现在工作就挺舒服的。没事就帮人整整书什么的,也不累,还能带孩子。我不喜欢这个。”
韩竟手指敲了下桌子,不容置喙,“先看着。你跟沈柱一起学,题不难。”
韩爱荷还是有些怵韩竟的,抱着刚会走的小闺女香儿,胡乱地点了点头。
孟宁换了个家常的衣服出来,手里还拎了个童装店袋子。
香儿一见着孟宁,两只小手就兴奋起来,嘴里咿咿呀呀喊着娘。
韩爱荷笑起来,“就喜欢舅娘。”
孟宁接过香儿,亲昵地蹭了蹭她脸颊,把手里的袋子递给韩爱荷,笑,“前些日子,我给晨晨买衣服的时候,碰见合适的了,也给我们小香儿买了一件。”
这不是孟宁第一次给香儿买衣服了。
韩爱荷推辞了两句,没推辞掉,伸手轻拍了下香儿的小屁股,笑道:“舅娘对你这么好,你长大了可不准忘了。”
韩爱荷不知道又说了句什么,逗孟宁笑起来,姑嫂两个人坐在石桌上又聊起天来。
韩竟进屋也换了件衣服,院子里的谈笑声入耳。
凉水冰在脸上,他随手拿毛巾擦了擦脸。
只要孟宁想,她总能很好的与人搞好关系,不会让人有丝毫不快。
恰当自然。
韩竟不是个笨人,相反,多年行伍,他很敏锐。
孟宁对韩爱荷没有恶意,也不是舍不得钱或者什么。
她只是把自己和他们一家四口匡在了一个很小的范围里,一个让她有足够的安全感和归属感的地方。
也才二十出头的年纪,又一个人扛了这么多年的事,性子看着软,其实硬的不行。
韩竟也只能自己慢慢摸索出,能让孟宁接受的方式、舒适的方式。
比如,越过自己,让孟宁与爱荷两个人直接的交流。
爱荷性子直,心眼实,眼里又有活。而孟宁心思细,懂分寸,会说话。
几句话下来,韩爱荷乐得都找不到北。
几个月相处下来,韩爱荷现在都习惯了有事找嫂子,没事也找嫂子的生活。
至于她哥,那就是个摆设。
“哥,”糟心妹妹在外喊他,“晨晨都饿了,哥,你快出来做饭。”
韩竟折起袖子:“出来了。”
酒足饭饱后,韩爱荷跟沈柱习惯性地收拾了下。
孟宁劝不住,他们干活也利落。
没个半小时便洗刷干净,两人带着孩子心满意足地走了。
—— ——
晚上临睡,两人坐在床沿上泡脚。
孟宁脚踩在他脚背上,蹭了下:“欸,你那个笔记我今天给爱荷了。”
“嗯。”
孟宁手指上带着韩竟上次带回来的金戒指,红绳缠着一圈又一圈,只露出一点颜色。
“好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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