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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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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抱着他,都觉得幸福。

她不敢想象自己完全沉溺在这种幸福里,又让她完全抽离出来的感觉。

光是这种程度的失落感,已经宛如没过头顶的海水,让她感到窒息。

她越想越觉得难过,趴在枕头上,闷声大哭。

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她整个眼睛都是肿的。

阿仁和江寻都以为是因为自己的事,心里愧疚的不行,整整一天都小心翼翼迎合着她的情绪,大气都不敢出。

然而真正的始作俑者,像没事人一样,戴着黑色的眼罩,仰头靠坐在椅背上。

白眠坐在另一侧靠窗的位置,全程没有回过头。

秋三坐在两个人中间,连腿都不敢抬一下。

就这样坐了将近七个小时,越野车抵达西安,白眠在博物院附近下了车,车门关上以后,秋三终才小心翼翼伸了伸腿。

同时,秦牧云也掀起了眼罩。

秋三以为他是被白眠关门的声音吵醒了,干巴巴的解释道:“白小姐已经走了。”

秦牧云面无表情望向窗外,看着她头也不回的穿过人行横道,直至在人群中完全消失不见,才收回目光道:“我知道。”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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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想 念

好友在博物院附近等白眠。

白眠一路几乎是跑着去见她的, 好友率先看到白眠,一边喊她的名字,一边往这边跑。

白眠也看见她了,两个人时隔两年没见, 但是彼此外貌都没有太大的变化, 那些一起上课、打饭、打闹的画面都近得像昨天一样, 没有任何陌生的感觉。

可是怎么就两年了呢?

白眠眼角有些湿润,好友见她哭了, 也跟着红了眼眶,牵着她的手:“哭什么啊?”

白眠本来没觉得委屈。

可是好友的这句话出来, 她就觉得委屈的受不了, 喊了一声“熊熊”, 就忍不住靠在好友的肩上哭了起来。

此时正值下班高峰期,路边人来人往, 从旁边经过的人都忍不住侧头回望。

好友视而不见抱着白眠, 顺着她的背:“不哭, 不哭, 都过去了,未来都是好日子在等着你。”

白眠不知道自己哭了多久,等她回过神的时候, 天色已经暗淡下来,路灯透过路边林荫的缝隙, 在地面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她后知后觉反应过来,一边用手背擦眼泪, 一边嫌自己丢人, 拉着好友的手, 飞速从“案发现场”逃离了。

好友熊书怡是西安本地人, 毕业之后就通过事业编的考试,进入博物院工作,而白眠在上城的博物院待了三年,还只是一个临时工学徒。

当时熊书怡让她一起考编,到西安工作,而余少成考虑到她人生地不熟,自己的人脉也在上城,到外地以后也照拂不上,执意让她留在上城。

她也不想让余少成觉得自己养了一头白眼儿狼,没有多做犹豫,就服从余少成的安排。

余少成是真的把她当自己女儿在管,不管是读书,还是找工作,当时博物院没有编制名额,但余少成还是想办法先让她进入单位上班,找着机会帮她转正。

郑叔叔也对她很好,一直暗示她,等她和郑意结了婚,她就是自己的女儿,自己会尽全力支持她的工作,至于自己那个不成器的儿子,她不用在意。

这些乍一眼看过去,都是康庄大道,可是落到实处,全是鸡毛蒜皮,让人看不见光的琐事。

郑意惹出的一桩桩烂事,陈怀凤有意立威的刁难,余思雅明目张胆的挑衅,都像河底的水草般缠绕着她,让人喘不过气。

她向熊书怡描绘自己这两年的生活时,总感觉脖子上像有一只无形的手在掐着她,直到说起自己在派出所砸了郑意的车,那只手才松开她,得以获得一丝生机。

熊书怡满眼心疼,一边往她碗里夹菜,一边对着郑意一家人破口大骂。

“你让那男的有本事来西安,你看我不把他打得满地找牙,我就不姓熊。”

说起打他这件事,白眠又笑了,绘声绘色给她讲了郑意在酒吧被江寻揍了的事,熊书怡开心的不得了,“对,就是得给那对狗男贱女点儿教训!不然真以为咱们是好欺负的呢!老子也是真服了那个余思雅,她是不是还指着成为郑意心里的白月光,来恶心你啊。”

“或许是吧。”白眠觉得不可理喻的摇了摇头。

“不过你那几个朋友,也真的很仗义,后面有机会约他们吃个饭吧,算我感谢他们对你的帮助之恩了。”

白眠一想到秦牧云,唇角的笑容不由一淡,“再说吧,我也不知道他们会在西安待几天。”

熊书怡也没有多言,话锋一转:“我说真的,你把你在上城的房子卖了,到我们这来安家吧。我昨天已经把你的简历递到我们院里了,然后你再找一个我们西北的小伙儿,这事就成了。”

白眠听得直摇头。

“你忘了那句话吗?智者不入爱河,建设美丽祖国。”

熊书怡哈哈大笑,白眠后知后觉想起她以前美院那个男朋友,随口问道:“你和何智杰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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