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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在乎报仇,他只是觉得小丑这种罪恶滔天的家伙,该死。他只是觉得自己在蝙蝠侠心中分量够重,能够成为让蝙蝠侠杀死小丑的最后一根稻草。
杀了小丑,为民出害。而不是遵守着所谓的不杀原则,将小丑一次又一次的抓起来,又让他一次又一次地逃出去。害得那些无辜的民众惨死,一个个家庭因此破裂!
可是现实打了他的脸,小丑活得好好的,甚至待在阿卡姆疯人院“养老”!
当初被撒拉路池水影响,加上本身的执念和愤怒,杰森血洗了犯罪巷的黑帮,导演了一场名为“选择”的电影。
最后,以死亡穿越告终。
而现在看来,冷静了的他,或许会直接越过所谓选择,直接闯进阿卡姆一枪解决了小丑。才不会和蝙蝠侠玩什么选择游戏,也不会逼着他做出违背自己原则的事。反正,人与人之间是不同的。每个人有自己的原则,也是正常。
蝙蝠侠不愿违背不杀原则,他可不在乎,蝙蝠侠不愿杀了罪犯,他可不在乎。
既然认定了罪犯该死,那就亲自杀。既然认为邪恶的东西该消灭,那就亲手去消灭。何必非要通过蝙蝠侠?
大家都是独立的个体,虽然之间会有联系,或是亲情,或是友情。但这不代表,谁离了谁就不能活了,不是吗?
如果杰森还在原本的世界,此番看清了的他,许是动身离开哥谭,前往世界各地,寻找他自己的“哥谭”了吧。当然,蝙蝠侠的哥谭他还是偶尔会回去的,毕竟是他的老家,那里的罪犯也别想逃过他的枪子儿!
不论蝙蝠侠欢迎,还是不欢迎,反正阿福会欢迎他回家。
“布鲁斯会欢迎,我也会,小红也会。”迪克注视着杰森迷人的蓝绿色眼睛说。小红是指继任杰森罗宾位置的第三个罗宾,提姆德雷克。
杰森闭了闭眼,将涌出的泪水硬是憋了回去。他才不愿意,在这么多人面前流眼泪。虽然两人谈话说得是英语,卖药郎和信弘都听不懂。但是哭,才不要。这不硬汉。迪克瞧见了,还会被他抓住把柄,以后回去了,在庄园里当笑话说,可丢死人了。
“得了吧,那个小子……”杰森嗤之以鼻,鼻音浓浓的。“他不如我,当罗宾根本不够格。”
“可我这个第一任罗宾已经同意了。”
“可我这个第二任罗宾觉得他还差得远!”
看到杰森的眼神柔和了些,迪克笑道:“嘿嘿,告诉你个秘密。他是罗宾的粉丝哦,偷拍了许多照片呢。他那时候还小呢,还真是厉害!”
“哼,从小就是个stk,果然已经具备犯罪潜质了,建议提早送入监狱。”杰森大法官敲下定罪槌,“还有你,名字含有侮辱性词汇,污染社会环境,也要入狱!”(迪克,dick,指大雕,算是个昵称。迪克格雷森,全名理查德·约翰·格雷森(Richard John Gray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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