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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是江父江母的亲生儿子,跟江庭和江野是亲兄弟——虽然秦歌很不愿意承认这一点,但,却不得不承认,原主的好相貌是继承了江家的血统。

只是,前十六年,原主在秦家过着非打即骂,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身体发育营养不良,被江家找回来时,就像是一朵枯败的玫瑰,不复本身的鲜艳颜色。

江母还曾颇为失望的偷偷感叹,怎么原主生得一点儿都不像她,也不像江父。

——嫌弃原主的模样上不得台面。

回到江家后,江家上下对待他与江希白泾渭分明的态度,更是令原主性格变得自卑、怯弱、敏感。

所以……

他将自己给藏了起来。

额前总是留起略长的刘海儿,恰好遮住眼睛的弧度,总是不敢抬起头看人,缩着脖子……

怯弱两个字,是刻在原主身上的代名词。

江野这个傻逼又向来是眼高于顶的代名词,恨不得拿鼻孔看人,在原主面前要么狂野暴怒,要么盛气凌人两种姿态,说不定……他都没有仔细看清楚过秦歌的样子呢!

何况,今天的秦歌穿着一袭白衫黑裤,雪白领口夹着墨镜,从劳斯莱斯·银魅限量版超跑上下来,虽然白衬衣下的身形勾勒得有些清瘦,但是骨架匀称,身姿纤长笔挺,气质容止清隽,活脱脱一位贵族小王子的形象。

别说,江野这么一眼望过去,还真没认出来眼前的这个白衣少年,就是他昨天晚上还恨得牙痒痒,发誓要报复,狠狠把他给揍一顿的秦歌!

江野觉得少年有一丝令人熟悉的感觉,但是,很快就被满眼的惊艳占据——

确认过眼神,是他喜欢的人!

在同性相恋可结婚的大背景环境下,江野向来都是荤素不忌,私底下玩得很开,了解他的朋友都知道,江野最喜欢这种纯白初恋类型的美少年。

恰好,眼前的秦歌,就是符合他口味的那一类型的美少年。

江野听见心脏被击中的声音。

嗯,虽然江二少每次陷入一段感情,交往一个男朋友时,都会有这种怦然心动的感觉。

但是,这次还是有点区别的。

因为特别强烈。

……仿佛冥冥之中宿命的牵引,感觉像是遇到了真命天子。

江野想:‘我要追求他!’

这么想着,江野的身体比思想先一步,站在了秦歌的面前,甚至忘记了自己眼下一脸鼻青脸肿的样子,自以为帅气地在秦歌面前耍酷,痞笑着开口道:“小孩儿,刚才为什么看我?是不是想交个朋友?”

江野本人24岁,眼前精致且美貌的少年看上去最多才刚刚成年,以他的年龄,叫一声小孩儿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霍北渊也叫过他小孩,小朋友,但是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位真正温和绅士的长辈的姿态,不会令人觉得反感。

虽然秦歌也明知道,什么温和绅士只是霍北渊披着的一层人皮。

但,比起霍北渊,江野可令他恶心太多了!

秦歌用一种‘你是不是有什么大病’的眼神看着江野,觉得手痒,想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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