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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壹一边穿衣服一边心里嘀咕,他年龄比宋非乐大,毕竟比不得年轻人,这么折腾下来就感觉四肢发软,一时间也就忽略了宋非乐的问话。把裤子都穿好,他才想起自己的初衷不是要和宋非乐厨房play。
于是他拖着走路都不自然的腿去翻沙发上的包,宋非乐不明白他在做什么,只看到他从黑色bv的皮质公文包里,拿出一个黑色宝萨绒的袋子,似乎还是从最贴里面的内包里拿出来的。
庞壹折返回来,大方地将黑色的绒布袋子打开,拿出那根如火似焰的南红珠子手串,“来,当初我抢的,现在送给你。”
灯光下,那珠子的火焰纹异常妖异,粒粒经营剔透,闪耀着绯红的光芒。庞壹是真心喜爱这串珠子,不然当初也不会开出那么高的价钱和宋非乐在拍卖会上死磕!如今自己心甘情愿送给他,虽然舍不得的心情有,但也挺高兴的。
宋非乐似乎完全没想到庞壹会来这一出,眼神闪烁不定地盯着那串火焰般的珠子,最终还是缓慢伸手接住了庞壹的回赠。
上面有庞壹手指的温度。
很烫。
第四十二章
庞叔在宋非乐这里厮混了一段时间,终于想起自己还有个家,终于在某个周末滚了回来。
市区那套房子明显已经不是他的真爱了,他的真爱最近变成了牧马山这套。面对一天一个想法的老板,裴助理觉得自己动作慢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情。要不当初卖了房子,今天岂不是又要被骂得狗血淋头?
庞壹哼着小曲要保姆阿姨把房子打扫干净点,这才大摇大摆地上楼去换衣服。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但是没钱,什么都崩谈。他可不想以后靠宋非乐什么的?男人还是要有自己的事业,否则,丢人!
于是庞叔第一件事就是到公司处理最近出现的一些问题。合伙人林凛最近新投资了个酒吧,正在他的办公室和项目负责人讨论经营走向,抬头看到庞壹略震惊!
“唷!祖宗,你跑到哪风流去了!??打你电话一半都不接!”好在最近都没太大的紧急事情,只是公司周转不是很好,投资的有几个项目需要砍掉了,很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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