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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本人并不是一个好学生,相反她是个让家长会头疼的孩子。她跟律师说,自己之所以会在粉丝站里发帖,是她找不到能帮忙的人了。
学校不信她的话,那个老师是学校理事的儿子,还是个很受学生欢迎的老师。
受欢迎到在情人节,这位男老师能收到无数小姑娘们的情书。受害者本人也给那位老师送过情书,男老师以情书为证据,给警方的回应是,他拒绝了小姑娘的告白。
所谓的猥亵是小姑娘恼羞成怒后的报复。还非常大气的说,他理解小女生的心情,他也不想过多追究,只希望小女生跟他道个歉就好。
这件事最麻烦的点在于没有任何直接证据,一切都是受害者的一家之言。
初一的小姑娘为了保护朋友,还不愿意说出另一位受害者是谁,这导致郑谦益无法上告,警方也不能长期扣押一位“无辜人士”。
无辜人士回到学校,对校内的所有人都说,只要那个女孩子愿意道歉,他一定会原谅的,很有师长的风范。
师长胸襟广阔,女学生反倒受到了众人的侮辱,嘲讽她异想天开的是大多数,话语是你也不照照镜子,老师怎么可能看上你。
事情被卡住了,郑谦益翻着通讯录,找到没见过几面但给她送了新年礼物的女演员的电话,问她是否方便来一趟春川。
女演员非常想过来,问题是她在拍摄,还是赶工赶的特别忙的电视剧拍摄。
非常抱歉的女演员在电话里连连道歉,郑谦益思索片刻后,询问对方,是否有刘在时的联系电话,这是初一女生的偶像。
饶了好大一圈联系到偶像的郑谦益,在电话里询问偶像是否方便见一面,她去首尔见他。
偶像有些诧异的询问具体有什么事,郑谦益就说了是什么事,以及要见面的原因。
“我希望你能说服她告诉我被保护的那个女孩子具体是谁,在没有关键性证据的情况下,多一个受害者就是多一个证人。否则就算我告,不止赢不了,还会让小姑娘受到更大的非议。”
郑谦益按了按眉心,“我知道这样很冒昧,您是艺人,牵扯进这样的事里可能对您的声誉..”
“您是做好事不用如此。”刘在时轻声打断道,“我是可以过去,可您确定她的偶像是我吗?我是说初中的女生..确定是我的粉丝?我怕我去了,帮不到您。”
笑出声来的郑谦益说,“初中女生的偶像是一个叫殷志源的男爱豆,我搜了一下这位貌似性格有点过于活泼,我不太确定找他是否合适。您是他们一家都喜欢的艺人,尤其是她母亲很喜欢您,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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